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干部队伍

第二章 干部

第一节 干部队伍


1946年,全县有行政干部63人,事企业干部70人,总计133人(供给制干部76人,薪金制
干部57人)。其中:县直机关37人,区级机关26人,教育49人,卫生8人,其它企事业13人。
1947年,县区行政干部81人(供给制干部75人,薪金制干部6人)。其中:县直机关37人,区级
机关34人,土改工作队11人。1949年,县、区两级政府有科级以下行政干部139人。其中:正
科长6人,副科长5人,正区长7人,副区长2人,科员66人,助理员53人。1953年,全县干部
总数为999人。其中:行政机关188人(县直机关91人,区直机关59人,公安局23人,税务局1
5人),财贸系统及企业549人(县联社62人,基层社168人,粮米加工厂10人,专卖局8人,粮
栈55人,企业公司16人,搬运公司6人,粮食公司21人),文教系统262人(中学25人,完小及
初小237人)。1955年,全县干部总数为1334人。其中:行政机关252人,企事业单位712人,
教育卫生系统370人。1965年,全县干部总数达到2146人。其中:行政机关759人,企事业单
位886人,中小学教职员501人。1976年,全县干部总数为2868人。其中行政机关762人,企事
业单位1211人,中小学教职员895人。1985年末,全县干部总数为3979人。其中:行政机关1
318人,事企业单位1610人,中小学教职员10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