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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教学用具

第四节 教学用具


民国时期只有简单的教学用具,如黑板、风琴、各种尺、足球、钢球、球拍子等。伪满
时期除上述教具外,运用了各种挂图和康熙字典等工具书。
建国初期,除常规教具外,又增加了识字卡、三角尺、量角器、圆规等。1954年县城内
中小学添置了天平、地球仪、杠杆等教具。中学开始配置物理、化学、生物学、人体解剖学
的教具,首次使用显微镜、烧瓶、离心器等。冰刀等体育器材,也相继在城乡使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具被统统扔进仓库,大部分教具被损坏,连教师使用
的教鞭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产物而弃置。1974年,全县城乡学校开展了大制土教具的活动。
师生一齐动手,共同制作了圆规、三角板、直尺、圆柱、圆锥、生物标本、幻灯机等各种教
具上万件,后来土教具被停用。
1979年,国家拨给德都县的教学仪器价值5万元。中小学的教具已达2500余种。在各学科
中开展了电化教学,把幻灯、录音机等运用到教学中。全县各学校有白昼幻灯机48台,三镜
头幻灯机5台,卧式幻灯机35台,土电视5台,录音机9台,电影机8部,电唱机25台,扩大器
34台。1982年县教育科成立了电化教育馆,在中小学开展幻灯和录像教学活动。1985年,电
化教学的主要仪器有录像设备:摄像机1套、录像机2台、监视器1台,电视机1台,总价值59
600元。录音设备:收录机3台、多用机1台,总价值3860元;电影放映机2台,价值6300元。
幻灯设备:投影仪2台,幻灯机1台,总价值1300元。摄影设备:照相机3台,闪光灯2架、新
闻灯2架,放大机1台,总价值7300元。并有各类计算机多部,价值2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