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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群众体育

第三节 群众体育


解放前,由于贫穷落后,县内缺少体育场地及器械,官方无人重视民间体育,工人、农
民终年为衣食而奔波劳作,广大群众很少进行业余体育活动。
建国后,随着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全县城乡广大群众普遍开展起业余
体育活动。篮球、排球、乒乓球、长跑、速度滑冰、广播体操等体育项目被群众所喜爱,参
加的人数较多。武术、棋类等活动在老年人中开展的较广泛。1956年,县城和农村普遍组建
起业余篮球队,大多数篮球队能坚持常年业余训练。常年进行体育训练的篮球队在城镇有23
个单位,运动员210人;农村有7个乡,运动员73人。70~80年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
业余体育组织,农村公社建有体委组织。各系统和、各单位之间的篮、排球比赛也较频繁。
业余田径运动员平时自己坚持锻炼,在较大型的运动会召开之前,由所在单位召集起来,集
中训练一段时间。1982年~1985年,每天清晨,在德北公路上、讷谟尔河岸边、人民广场、
各校园、苗圃的林荫路上,到处都可以看见进行体育锻炼的人群。
1960年县内成立了武术协会,1982年成立了篮球协会,1983年成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
1985年成立了钓鱼协会。这些协会成为本县业余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推动了群众
体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