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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

第八节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


1982年,国家第三次人口普查办法规定:凡15周岁以上人口都要登记本人职业。本县有
职业的在业人口为12950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8.8%,占劳动年龄人口的69.4%。劳动力资源
实际利用率比全省的38.5%高0.9%。本县人口职业构成,以农林牧渔劳动者为最多,占有职业
人口的52%;其次是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占有职业人口的22.7%;其他六类占有职业
人口25.3%。农林牧渔劳动者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是5.2∶1;农林牧渔劳动者同生产
、运输工人的比例是2.3∶1;农林牧渔劳动者同商业工作人员的比例是22∶1;农林牧渔劳动
者同服务性工作人员的比例是8∶1。
1982年本县职业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7.6岁,年龄中位数是28岁(职业人口中有50%在28岁
以下,50%在28岁以上)。表明职业人口年龄较轻,劳动力潜力较大。有职业人口的文化程度
比较低,特别是农林牧渔劳动者,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该类人口的67.2%,文盲、半文盲与该
类人口之比为1:5.7;其次是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该类人
口的19.7%,文盲、半文盲与该类人口之比为1∶10.7。
县属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农林牧渔劳动者占在业总人口的63.7%,生产工人、运输工人
和有关人员占16.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8.6%,其他五类占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