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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活风俗

第二节 生活风俗


一、服饰
清朝末年,境内满族人的衣服有长袍、长衫、马褂、坎肩等。富裕人家一般穿青、蓝色
长袍,外套为绸缎质料的青色马褂,头戴清制官帽,上缀红缨,但无顶戴,冬季戴狐皮、貉
皮帽子。贫苦百姓则穿粗布短服,长约至膝。遇有节庆、祭祀或出远门时才外加长衫。汉族
、回族一般也随清俗穿戴。唯达斡尔人服饰别具一格,他们以狍头皮为帽,双耳挺然,如人
生双角。又反披狍皮,穿戴以狍、鹿皮为主的各类毛皮衣裤,装束上体现着游猎民族的特色
和习惯。
民国年间,青、壮年男子一般剃光头。官方规定戴大礼帽、常礼帽,但社会上多习惯戴
便帽。有钱有势者喜戴青缎瓜皮帽或毡制卷沿常礼帽。劳动群众夏季戴草帽,用麦秸、高梁
杆皮、芦苇编制而成。冬季戴圆形毡帽,前边有月牙形帽沿,两侧有半圆形帽耳;也有无帽
沿,帽耳的馒头形毡帽头。富家男子穿长衫、长袍、外罩坎肩、马褂,质料除绸缎外,还有
元青礼服呢、宝球小斜纹、中山呢、洪章线呢等。富家妇女除用上述衣料外,夏穿印花卧马
工缎、国华缎、绣花绸长衫、旗袍;冬穿印花工呢、刺花绸长袍。劳动群众,男子穿大布(一
种粗纺家织布)、坎布对襟短衫和没有前开门的大裤裆裤子。妇女穿大布和青、蓝、白花旗布
长衫、旗袍。富者夏秋穿绸、缎、礼服呢、工呢面的圆口布鞋,白市布或棉线袜子;寒季穿
厚底高筒毡靴“翁得”、“趟趟马”、“趟趟牛”,内套羊皮袜子。农民暖季穿家做粗布便
鞋或赤脚。寒季穿粗制的猪、马、牛皮靰鞡或大布棉鞋,内垫砸软的靰鞡草。回族的穿着与
汉族大体相同。唯虔诚的伊斯兰做礼拜时,男子戴黑色或白色的“礼拜帽”;妇女穿长衫,
蒙“盖头”。蒙古族不论男女老幼,皆穿长袍,腰间扎绸带。男子喜欢墨紫、绎、蓝、墨绿
等深色衣袍,妇女喜欢穿红、粉、绿、蛋青等浅色衣袍。衣服领、袖、襟均镶绸、缎边。男
子冬季除穿棉、皮长袍外,也有穿皮裤、皮套裤的。寒季男子戴四耳帽或“贝尔帽”,妇女
戴桃形“耳包”或“喜鹊帽”,儿童戴猫头帽或虎头帽;暖季男子戴蒙古红顶子帽,青年姑
娘扎绸布。不论男女老幼皆穿皮靴或自己用布缝制的马亥(布制靴)。民国后期,县内蒙古族
服饰习俗逐渐汉化。
伪满时期,伪官吏都穿日本“协和服”,戴日军战斗帽,穿大头鞋或皮靴,狐假虎威。
乡绅地富穿长袍马褂、皮袄、皮大衣。富家妇女戴耳环、银手镯、金戎指,烫卷发,打扮得
珠光宝气,花枝招展。青少年学生穿大襟长衫,剃光头、扎绑腿。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
侵略者对棉布等生活必须品实行“配给制”。广大贫苦农民穿“配给”的更生布,这种用废
旧布重新混纺的更生布,象麻袋片一样,不保暖,不耐磨。伪满后期,劳动群众连更生布也
难穿上,很多人衣衫褴褛,鹑衣百结。有些人家合穿一套破烂衣裤,谁外出干活谁穿,余下
的人合围一条破棉絮蹲在家里。太平屯一李姓姐妹俩,十七、八岁时还合穿一件补了又补的
破花旗布上衣。一人外出时,另一人只好用块破麻袋片掩身,难以遮羞。夏、秋季节,很多
青壮年都是赤裸上身,十多岁的娃娃们则是一丝不挂。寒冬季节,无论男女老幼,用麻袋片
、草帘子裹身者随处可见。
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的衣着开始发生变化,穿长衫大褂者已经极少并趋于绝迹。取而
代之的是新式制服和对襟短衫。男女职工均穿青、灰、深兰色制服,女式制服是三开领、暗
兜。机关工作人员和青年学生一般穿中山服或四兜干部服。农民多穿斜纹或花旗布的对襟短
衫。无论工人、农民、干部,冬季均头戴尖顶狗皮帽子和羊皮帽子;脚穿家做的平底圆口棉
鞋、大头鞋、长筒毡靴等。青年姑娘们喜欢留长辫子,手戴银镯子。机关中的女干部清一色
地梳短发。这一时期,人民的衣饰比解放前有了很大改善,但生活条件还不太高,人们依然
恪守着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传统观念,地方干部和军转干部依然保持着艰
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很多人和群众一样,穿着打补丁的衣服。
“文化大革命”前期,干部、群众的服饰单调、呆板。男女青少年皆愿穿草绿色仿军服
,扎腰带,挎草绿色帆布书包,头戴草绿色单、棉军帽,全县城乡一片“绿海洋”。不论男
女老幼,皆左胸部佩戴毛泽东主席像章,少则戴一两枚,多则十多枚,在左胸部挂了一片。
由于受上海等地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影响,1969年~1972年间,在青年中流行裤腿细,露出
一段脚脖子的“吊腿裤子”,喜穿没有掐腰的肥大上衣。“文化大革命”中期,银灰色制服
也曾流行一时。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青年妇女穿裙子、烫发、梳长辫子、擦胭脂、扎彩色
发带、戴镯子、穿花色服装均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而受政治观念的禁固。故无论妙龄少
女还是新婚媳妇,皆穿兰、绿等色调的大众衣裤,就是在炎热的盛夏,也得穿着长筒裤子,
和男性服装没有什么区别。一些青年男女以穿补丁衣服为光荣,把好衣服换给老贫农或在刚
穿的新衣服上打上几处补丁,以示改造世界观的彻底。有的衣服已经非常破烂也舍不得扔掉
,撂上几层补丁照样穿。有的冬季穿一件四处露出棉絮的开花破黄棉袄,腰上扎一根草绳,
以表和贫下中农打成一片。“文化大革命”后期,米黄色服装、条绒衣裤,灰色半身棉大衣
在群众中较流行。
粉碎“四人帮”后,人们的服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来,人们不但自由穿戴,而且对服装、鞋帽的质量、颜色、样式要求越来越高。从穿暖
、穿好型向美观、新潮型转化。随着涤良、涤卡、涤纶、青纶、呢龙、弹力尼、乔其纱、柔
姿纱、中高档毛料等化纤和高级布料的陆续问世,服装款式亦不断更新花样,各种服装丰富
多彩。上衣主要有:中山服、制服、西服、夹克衫、三紧衫、运动衣、绒衣等、裤子主要有
:单裤、夹裤、锥形裤、运动裤、港裤、喇叭裤、西裤、制裤、筒裤等。内衣主要有:背心
、半截袖、三角裤头、棉线衣线裤、晴纶线衣线裤、绒衣绒裤、毛衣毛裤、尼龙秋衣秋裤等
。帽子主要有:草帽、制帽、凉帽、儿童大盖帽、太阳帽、礼帽、前进帽、栽绒棉帽、羊剪
绒棉帽、狐皮帽、貉皮帽、水獭帽、旱獭帽、麻猴帽、滑冰帽等。鞋类有:布鞋、回力鞋、
高跟半高跟皮鞋、胶鞋(运动鞋、农田鞋)单皮靴、旅游凉鞋、泡沫凉鞋、皮凉鞋、雨靴、棉
皮鞋、大头鞋等。大衣有:棉猴、布大衣、皮大衣、呢子大衣、风衣、雨衣、棉大衣等。老
年、中年男女多着青、深蓝、深灰色衣服;青年男女、少年儿童多着红、绿、粉、白、花、
浅蓝、浅灰等色及带格衣服。男子冬季戴貉皮帽、水、旱獭帽者,均不放帽耳,而是围一大
毛围巾,既美观又防寒。女子寒季围各色线、毛方围巾或大长国巾、少数姑娘戴棉帽。城镇
居民比乡下农民的穿戴要高档一些,不过城镇、男女青年和乡村青年的衣饰差别不是太大,
农村青年的穿戴正趋于城镇化。夏季,城镇妇女穿裙子、旗袍已形成风气,农村则只有部分
妇女穿裙子。老年男子多留光头、偏分头,中年男子多留大偏分、大背头、小平头,青年男
子多留中分、偏分、烫发和外国式长发。年轻姑娘发型较多,有凤尾式、波浪式、披肩式、
荷叶式、秋菊式、青年式、宫装式、羊角式、一把抓式等多种式样。女学生、女职工擦脂抹
粉、描眉者很多。戴耳环、项链、戒指,涂口红、涂指甲者占一小部分。在干部、职工中流
行戴变色镜、太阳镜、低度墨镜。城乡成年人几乎都戴手表,部分中小学生也戴手表。县内
各族人民的服饰基本相同。
二、饮食
民国年间,境内百姓以小米、黄米、荞麦、玉米为食,小米干饭、小米稀粥、玉米面大
饼子、玉米楂子成为劳动群众的家常便饭。逢年过节吃白面、荞麦面食品,冬季多吃黄粘米
面豆包。蔬菜有大白菜、土豆、黄瓜、豆角、大萝卜、辣椒、韭菜、葱、蒜、窝瓜、西葫芦
、茄子、酸菜等。多数人家年节时才能吃上猪、羊、牛肉。富裕户平常以白面、荞面、粘米
面、黄豆面为主食。猪、羊、鸡、鸭、鹅鱼等肉类菜肴常年不断,顿顿有烧酒,饭后喝红茶
、豆腐浆、野果汁等饮料。
伪满时期,日伪统治者横征暴敛,粮食被搜刮一空,人民生活极度贫困。很多人家连小
米稀粥都喝不上,只能用糠麸、野菜、树叶、草根充饥。1940年(伪满康德7年),日伪统治者
变本加厉地残害中国人,实行粮谷配给,明文规定:不准中国人吃大米、白面等细粮,只准
吃粗粮、橡子面、三合面等,违者以经济犯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青壮年得了水肿病
,一批一批的儿童被活活饿死。
1945年8月德都县解放至50年代初期,人民生活逐步有所改善,虽然还是以小米、玉米、
黄米为主食,但也能吃上一定数量的白面、大米等细粮。暖季各种时令蔬菜随吃随采,寒季
大豆腐、大白菜、酸菜、粉条常吃不断,大多数人家十天半月还能喝上一次白酒,吃上一顿
肉菜。一些城镇职工和山区农民特别喜欢吃野味火锅,在闲暇时间或亲朋相聚时,将猎得或
买来的狍子、山兔、野鸡、飞龙、沙半鸡等兽肉、野禽肉切成薄片,佐以酸菜、红辣椒、黄
姜、白葱、河虾、盐等配料;在黄铜火锅中煮熟,趁热饮酒、吃肉、喝汤、鲜美之味胜过一
桌宴席。一些农家还喜欢吃冻土豆面做的食品。春季,人们将冻在地里的土豆拣回,晾干磨
成面,做成面条或烙饼,由于含淀粉量较高,筋道滑腻,清香爽口,营养丰富,成为本地民
间一特殊食品。60年代初,因三年自然灾害和国际因素的影响,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干
部、群众曾一度勒紧腰带,以瓜菜代食,与国家共度难关。
70年代末~1985年,全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各类饮食品日益丰富,花样繁
多。在主食方面,无论城镇乡村均以白面、大米为主,小米水饭、玉米@d:德都县志image
sHZ640955ZA.jpg子、粘豆包成了调剂口味的补充食物。面食主要有馒头、油饼、花卷、包
子、麻花、饺子、大果子(油条)、馄饨、面条、面片、面包等。肉类以猪肉为主,兼食牛、
羊、狗肉,鸡、鸭、鹅肉。讷谟尔河、温察尔河、五大连池和各乡村水库盛产狗、黑、鲤、
草、鲫、鲢等鱼,这几种鱼已成为人们待客的常菜。蔬菜方面有黄瓜、豆角、西红柿、茄子
、芹菜、韭菜、大小辣椒、包心菜、蒜苗、蒜台、菜花、大萝卜、胡萝卜、大白菜、大葱、
大蒜、酸菜、土豆、粉条、蘑菇、木耳、猴头、蕨菜、香菜、黄花菜等。城镇炒菜以豆油为
主,农村以猪油为主。咸菜、大酱家家户户常年不断。除本地出产的食品外,人们在年节、
星期天或亲朋相聚时,还常吃海参、螃蟹、对虾等海产品和猪、牛午餐肉,鸡、鱼、桔子、
酸楂罐头等。汤类主要有鸡蛋汤、鸡汤、西红柿汤、香菜汤、火腿汤、飞龙汤等,其中飞龙
汤是本地待客之上品,用飞龙肉做的汤,除放少许盐外,不加其它任何佐料,保持了飞龙肉
特有的鲜味。1985年县政府为保护国家野生资源,明令禁止猎取飞龙等野禽野味,故全县停
止食用飞龙汤。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饮料有汽水、香槟、格瓦斯、啤酒、果酒、白酒、红
茶、花茶、五大连池药泉水等。一些人喜欢喝自制的人参、黄芪、党参药酒和用黄芪花、刺
玫瑰花晒制的茶叶。苹果、甜梨、桔子、香蕉等水果和奶粉、麦乳精等牛奶制品已经成为儿
童和多数城镇老人的必备营养品而经常食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无论大人小孩均能
经常吃上苹果,很多城镇双职工、早饭喜欢喝奶粉,吃大果子或面包。现在,随着家用电器
的使用,人们已经将过去的捞饭变为闷饭,既快又不损失米中的营养成份。饮食习惯由吃饱
型向吃好型转化。烹饪技术深入大部分家庭,人们已不满足单纯的填饱肚子,还讲究饭菜的
色、香、味、形。城镇职工不仅妇女会做菜,很多男职工都有一手煎、炒、溜、炸的手艺。
农村还保留着夏日三餐,冬季两餐的习惯,传统小吃冻土豆面已被黑粉面子所代替。
目前,县内汉、满、蒙古、回、朝鲜等各族人民的饮食习惯已经基本相同,唯有回族忌
食猪肉,只吃牛、羊肉,朝鲜族则喜欢狗肉,其它肉也同样食用。
三、居住
1949年建国前,县内百姓大多数住尖脊人字架草房、马架子、地窨子等。草房和马架子
的墙壁由草垡子(在草甸子上挖出的带草根的长方体土块)、土坯、拉哈辫(用草把挂上泥)等
构成。草房分正房和厢房,门窗朝东或朝西开的为厢房,位于院内两侧。正房住人,厢房有
的住人,有的做仓库。草房一栋有二间、三间、五间屋的,以三间屋的多见。一般的草房都
住2~4户,有住对面屋的,也有住南北炕的。如果是一大家人,则东屋为大,西屋为小;南
炕住长辈,北炕住晚辈,炕沿处用一布幔相隔。人口多屋子小的人家,不分老少辈份,只好
男人住一炕,女人住一炕。屋脊南北走向,在南侧房山上开门窗的房子叫马架子,一般都是
一间房,房内分隔为里外两室,里屋住人,外屋为厨房。草房和马架子的房盖都是用“小叶
樟”或“大叶樟”草披、苫的,保暖而顺水,苫一次草可挺5~10年左右。在房山头有拨地而
起的独立的圆形烟筒,下部粗上口细,用土坯垒成,与房脊同高或超出房脊,烟筒根与房子
之间有烟筒过桥,约0.5~1米长,穿墙与室内火炕相通。地窨子是原始的穴居形式,贫苦农
户或逃荒而来的灾民,利用高丘地形,挖出断面,挖出窑洞成菜窖形,在顶上披盖上树枝和
草即成。一般断面上有简易门窗,窨子里有火炕,但里面阴暗潮湿,土气味很浓。极少数地
主或城镇绅士住质量较好的土草房,一般都有正、厢房和围墙构成的四合院,宽敞阔气。富
者用带玻璃罩的“美孚灯”照明,无烟光亮,有坐式和悬挂式两种;贫者用豆油灯、煤油灯
照明,烟浓味大。
新中国成立后,地窨子房逐渐绝迹,部分职工住上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部门修建的草盖
砖房和土草房。60年代全县仍以草房为主,但门窗糊纸的情况已经减少,一般都装上了明亮
的两层玻璃窗。70年代马架子房已少见,城镇陆续建起一些砖瓦房,农村出现了一少部分一
面青房子(房子前墙用红砖垒成),并普遍用秫秸在草房室内吊泥棚,既保暖又美观。异户同
室住南北炕的情况基本消失。照明情况得到较大改善,除山区外,平原乡镇都用上了电灯。
1980~1985年,在中国共产党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引导下,城乡人民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提高
,城镇职工住房大多变成砖瓦房或砖墙铁皮盖,油毡纸盖房。用木板、砖石围成院落,在大
门口处盖起仓库或门市房,用以储存东西、住人或经商。正房有一屋一厨、二屋一厨、三屋
一厨、四屋一厨的区别,一屋一厨和二屋一厨的住户较多,建有老少间,分室而居。三屋一
厨和四屋一厨的住户较少,多是人口较多的老职工和科、处级干部、及部分富裕起来的个体
户。城镇大多数人家用白灰粉刷室内墙壁,用灰板条和麻刀灰吊上灰天棚。卧室和客厅里的
地面有砖地、水泥地、木板地、毛毯地、塑料革(地板革)地之分,很少有土面地。火炕上铺
有各种花色条纹的炕革,厨房炉灶及附近墙壁镶上瓷砖。冬季用火炕、火炉、火墙、土暖气
取暖。火炉、锅灶助燃用电动吹风机。多数人家有被厨、地桌、高低柜、组合柜、茶几、沙
发、写字台等家具;有电视、收录机等高档家用电器。农村靠山的屯子,一部分农民盖上了
石头房子,有青石和红石两种。平原乡镇少数农民盖上了砖瓦房,多数农民住土草房和一面
青草房。除少数农民炕上铺高梁皮席、苇子席外,大多数人家铺上了美观耐用的炕革,部分
人家有被厨、组合柜、电视机等用品。农村一般人家都已独门独院居住,多数住2~3间房,
院墙由树枝、土石等构成。
现在县内各少数民族的居住情况同汉族基本相同,过去略有区别。满族过去一般是两间
房,外屋为厨房,里屋是卧室,有三铺炕,西炕为贵,北炕为大,南炕为小。家中来了客人
,多请在西炕上,长辈住北炕,晚辈住南炕。满族人民的住房,多开南窗和西窗,冬暖夏凉
。回族以前是每家1~2间房,独门独户的较多。如果是两家住对面屋,多是同族之间,与汉
族住对面屋的较少。蒙古族以前住土草房和马架房。长辈住西屋的西炕、南炕,其他人住东
屋或西屋的北炕,如果兄弟多时,长辈和老儿子住在一起,其他人住在一起。
四、行
民国时期,交通不便,外出多骑马,坐勒勒车(大木轱辘车)和步行。夏季讷谟尔河两岸
群众摆渡或远航用小木船。冬季下雪以后,交通工具全部用爬犁,用马、牛牵引,在雪地上
运行轻快而又平稳。富者坐有木板面和防寒蓬的轿式爬犁,贫者坐空架子爬犁,运物用手拉
爬犁。
伪满时期,伪官吏和城镇有钱绅士骑马或骑日本造自行车。乡村百姓用花轱辘车(木轴、
木辐、木轮,用大铁钉加固)。冬季普遍用犁,一般人家用马、牛牵引;部分贫者用人牵引,
即串亲或外出时,由丈夫以绳为套,爬犁铺上草,老婆、孩子往上一坐日行百里不成问题。

解放后,随着新中国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交通条件也日益改善。50年代以花轱辘为主
。60年代逐步使用胶轮车,有汽车、马车、牛车、拖拉机。70年代城镇大量使用汽车、客运
、货运俱全,农村大量使用胶轮马车和胶轮拖拉机。全县大部分人家有了自行车。80年代,
除了各种公用车辆外,部分私人有了汽车,胶轮拖拉机、摩托车、小四轮拖拉机。自行车在
县内得到普及,无论职工、农民家家都有自行车,行动起来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