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喜事新办
第四章 社会美德
第一节 喜事新办
一、妇女主任娶女婿
1972年,龙镇公社龙镇大队妇女主任傅桂荣已是24岁的大姑娘了,她在选择对象时,想
法和别的姑娘不一样。她家里只有70多岁的奶奶和体弱多病、失去劳动能力的父亲,她想,
如果自己出嫁,两位老人没人管,势必变成依靠国家和集体的五保户。于是,她决定移风易
俗,娶个女婿到自己家。同年夏季,她和回家探亲的现役军人王喜谈了自己的想法,征得对
方同意后,两人订了亲。
1973年2月,王喜转业回到了生产队,他和桂荣的喜期定在3月。事先,两家老人都想好
好操办一下,请一个屯住了几十年的老少爷们喝顿喜酒。付桂荣和王喜就做两家老人的思想
工作:“我俩都是共产党员,婚事不能搞大操大办那一套,要喜事新办”。老人终于想通了
。结婚那天,傅桂荣和王喜做到了不请客,不摆酒席,不收贺礼,不影响生产。傅桂荣只身
徒步把王喜这个女婿娶回了家。
二、李维和、李亚文节俭办喜事
1980年3月,青山粮库保管员、共产党员李维和与县政府招待所服务员、共产党员李亚文
相识恋爱,1981年6月,俩人在热恋的基础上准备结婚。两家的经济条件都比较宽裕,李维和
的父亲是县级领导干部,办婚事讲讲排场很有条件。但是维和和亚文想到的却是:“咱俩都
是干部子女,共产党员,应当做勤俭办婚事的模范”。于是,他俩商量了三条意见:一不办
置酒席,二不雇用车辆,三不向亲友发通知。他俩又共同征求老人的意见,得到双方父母的
赞许和支持。结婚那天,不巧下了雨,亚文打着伞在好友的陪同下,步行来到维和家。
三、小车司机步行接新娘
县农行小车司机于舒野和女职员韩冬梅相爱两载,到了晚婚年龄。结婚前,小于的同事
们早就打了招呼,要坐车接新媳妇,喝喜酒。小韩的娘家亲友也提前声明,姑爷开车,自然
得用小车送新娘。但小于和小韩却另有打算,双方父母都是领导干部,两人又都是共青团员
,结婚不能搞大操大办,得给周围青年带个好头。于是,1983年4月3日清晨,身为小车司机
的小于步行接回了新媳妇小韩,既没用车,也没摆宴收礼,婚事办得简洁而有意义。在他们
的影响下,一些原准备结婚用公车的青年,也打消了念头。
四、付亚琴、耿志民旅行完婚配
1984年1月28日,是傅亚琴和耿志民结婚的大喜日子,新娘小傅在县政府招待所工作,新
郎小耿在客运站工作,摆酒席、用车可谓有一定方便条件。但是,小傅觉得自己是个共青团
员,树新风,勤俭办喜事,不能说在嘴里,应该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于是,他俩终身大事,
不讲排场,不办酒席,没通知任何亲友,就连两人单位的同志都不知道,结婚这天早晨,两
人坐上汽车,从德都到黑河翻山越岭,举行了简单的旅行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