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农民生活

第八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农民生活


民国时期,县内农民多数少地或无地,以做佃户、扛长工、打短工维持生活,在地主、
富农的剥削压迫下,农民生活十分困苦。正常年景,苞米@d:德都县志imagesHZ641009ZA
.jpg子和小米稀粥还能勉强吃上,一遇灾年,只能“半年糠菜半年粮”。一些人则逃荒要饭
,过着饥寒交迫的凄惨生活。贫苦农民还要应付官府各种繁多的杂役。1929年(民国18年),
从德都抽调到龙镇挖战壕的74名民夫,因生活待遇太低,官府拿着不当人,相继潜逃了65名
。伪满时期,在日伪的血腥统治下,广大农民的生活就更苦了。每年秋季庄稼上场以后,日
伪当局就派出由村公所、协和会、警察特务组成的出荷班,到各村屯催要“出荷粮”,谁不
按期完成,便以“反满抗日”定罪,轻则严刑拷打,重则致死致残。规定中国人不准吃大米
白面等细粮,一经发现,便以“经济犯”论处。交完出荷粮后,农民的粮食所剩无几,大多
数人家连小米稀粥也喝不上,只能用糠麸、橡子面、野菜、树叶、草根充饥。贫苦农民皆穿
粗糙的家织布或日伪“配给”的更生布。一套衣服连穿几年,破了补上,再破再补上。有的
人家几个人轮流穿一件衣服,夏秋劳动时,男子光着膀子,打着赤脚。很多人家住阴暗潮湿
的“地窨子”或简陋的“马架子房”。乡间土路凸凹不平,雨季多泥泞,,很多村屯几乎与
外界隔绝,一旦有重患病人,很难得到及时抢救,医疗卫生条件极差。村屯均没有电灯,人
们习惯用豆油、麻油和煤油灯照明,吃米磨面也均靠人工推碾子拉磨。
1945年,德都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消灭了剥削制度,农民分到了土地,盖
起了新房,基本达到了“耕者有其田”、人人有饭吃、有衣穿的起码生活条件,种田人的生
活有了基本保障和部分改善。
1949年建国以后,农业开展了互相合作运动,1956年农业合作化进入高潮时,农业生产
得到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吃的仍以粗粮为主,但年节和患病时尚能吃到细粮。
衣服仍以家织粗布为主,但部分青壮年开始穿青士林、黑花旗、兰花旗等机织布。球鞋、雨
靴已在青少年中流行。居住方面有了一定改善,地窨子房基本绝迹。人们仍然住草房,大多
数人家两户居于一室,住南北炕。睡土炕的少了,人们用上了苇席和高粱秸席。
1958年刮起了“共产风”,全县办集体食堂,吃饭不要钱,人为造成了很大浪费。加上
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1959年~1962年,每年人均口粮仅200多市斤。此间,又出现了“糠菜
半年粮”的情况,农民普遍营养不良,很多人得了浮肿病。1963年,在贯彻中央“六十条”
的基础上,实行“三包一奖”、“按劳分配加照顾”、允许社员种自留地和闲散地、开放自
由市场等,使农业获得了小丰收。全县人均劳动日值达到了1.58元,人均口粮达到403市斤,
改变了广大农民挨饿的困难境况。1966年8月,县商业科对双泉公社龙泉二队进行了“农村旺
季市场商品购买力变化情况典型调查”。全队72户,314口人,其中一类户占34%,二类户占
52%,三类户占14%。全队社员共同的消费心理是:“穿戴排第一,吃烧准备齐,住的没问题
,有余买特需。”其中一类户的特点是:“口粮有结余,穿盖买好的,手中有余钱,用要象
样的。”二类户的特点是:“口粮没问题,穿盖添急需,用得没计划,临时现掂对。”三类
户的特点是:“要求结实布,现用买急需。”调查结果,全队人均购买额为76.52元。1966年
底~1967年初,”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收回了农民的自留地,关闭了自由市场,生产上实
行“大帮轰”,分配上实行“大锅饭”,影响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上不去,人均
收入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大部分农村安上了电灯,碾米磨面
基本实现机械化。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恢复了自
留地、自留山和集市贸易,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均有很大发展。
人们在衣食住行结构方面有了很大变化,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19
83年,县内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全县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
积极性,农业生产有较大地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1984年全县农村人均收入398元。
其中:人均收入500元以上的有5599户,人均收入超千元的有1809户,万元户111户。1985年
,全县农村人均收入443元,是1981年的3.7倍,是1955年的6.7倍。1980年以来,吃的以大米
、白面等细粮为主,副食除各类新鲜蔬菜外,猪牛羊肉,鸡、鱼、蛋类也能经常出现在农家
的餐桌上,每一个3口之家,平均每年要吃掉猪肉100多市斤。穿的以涤良、涤卡、涤纶、晴
纶、尼龙、弹力尼、毛料等质料的服装为主,家织粗布已无人穿,花旗、斜纹等棉布也很少
有人穿。青年男女的服饰追求款式新颖,美观大方,基本趋于城市化。一般农家,其家庭成
员,无论男女老幼,每年都要添置1~2套换季的新衣服。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虽然仍以
草泥结构的土房为主,但住房面积增加,房屋宽敝明亮,院子干净四置,并逐步向房屋砖瓦
结构转化。三代同室,两家同住对面炕的情形已经成为过去。1980年县内农村人均住房不足
4.1平方米,1985年人均住房达到8.1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增加近1倍。198年,双泉公社向
阳大队251户,1271人率先吃上自来水。至1984年,全县已有4个乡,31个屯,共计12521人吃
上了自来水。除兴隆乡是为了改良水质外,其它乡都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1985年,除个别
山区村屯外,全县砂石路四通八达,电网遍及城乡,出门骑自行车,乘汽车。很多农家添置
了沙发、立柜、自行车、缝纫机、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高档商品。孤寡老人享受吃、
穿、住、烧、医疗等“五保”待遇,或到敬老院欢度晚年。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一系
列改革开放政策,给庄稼院带来了幸福和欢乐,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得到提高。
1983~1985年,县统计局对省定点的和民、中兴、新兴、翻身、永远、东方红、白凤山
7个村进行了农民生活抽样调查。这7个村代表了平原、丘陵山区的平均生活水平,每个村抽
出10户,共计70户。从抽样情况看,农民生活水平正在逐年提高。1985年人均收入730.27元
比1983年的513.84元提高216.43元。实物消费方面,1985年人均消费猪、牛、羊肉26市斤,
比1983年的人均23、68市斤增加了2.32市斤;动植物油14市斤,比1983年的人均9.63市斤增
加5.37市斤;禽类人均1.65市斤,比1983年的人均0.67市斤增加了0.98市斤。在耐用品方面
,1985年70户农民共有缝纫机44台,比1983年的33台增加了11台;有电视机7台,比1983年的
1台增加了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