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乡、街道办事处
第六节 乡、街道办事处
大兴乡
大兴乡政府前身,是带岭区大兴人民公社。所属永兴、双兴、金星、红星、青川、
良种、秋丰七个生产大队,23个生产小队。乡村总户数为806户、乡村总人口3,845人。
1984年3月,成立大兴乡人民政府,原各生产大队改建为永兴、双兴、金星、红
星、青川、良种、秋丰七个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政权。1985年4月,原永兴村划为
两个村,一个仍用原名叫永兴村,另一个叫靠山村。全乡现有永兴、双兴等八个村民委
员会。负责管理全乡的农业生产、政权建设等项工作。
街道办事处
1.带岭街道办事处
1962年,成立带岭街道办事处,有六名工作人员负责镇内的街道、街办工业、农业
等项工作。当时镇内有十个街道。各街道建立了居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
和妇代小组。
1966年9月,带岭街道办事处变为永忠、永胜、永红三个站,原办事处工作人员被
分配在三个站工作。此后,原永忠、永胜、永红三个站建制撤消,成立了“反修”、
“防修”两个革命委员会。1970年4月,又成立带岭镇革命委员会。
1972年,带岭镇管辖的街道增至21个。街长负责街道管理、民事治安等项工作,每
月享受国家补助15元。
1977年,带岭镇下设永忠、永胜、永红三个街道办事处。有工作人员25人。1979年
6月份,撤消了带岭镇,改为带岭街道办事处。1981年,由于工作量扩大,工作人员增
多,带岭街道办事处开始设立股室,下设农业股、街道股、行政股、工业股。1983年,
镇内街道增加到25条。
2.林场街道办事处
带岭区与带岭林业实验局是“政企合一”单位,各林场既是生产经营单位,又是区人
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各林场都成立了街道办事处,由场长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林
场的街道、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等项工作。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1984年,大青川街
道办事处单独设立,办事处设民政助理、武装助理等专职人员开展街道工作。1985年,
全区有13个林场街道办事处,16个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