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中供热
第二章 公益建设
第一节 集中供热
本区(局)为利用发电循环水余热,通过地下管道,供应镇内各厂、店、校及职工住
宅区取暖,于1983年7月开始挖沟铺管,修建第一期集中供热工程。主干线全长5.5公里,
消耗各种规格管材605吨,保温材料37.4吨。管道通向铁北迎宾路以东、育林路东段以
北各厂、店、校、职工住宅和区(局)机关,受热面积达10万平方米。次年夏季,第二
期集中供热工程动工,供热线延伸至迎宾路以西、北山等地家属住宅区、新建住宅楼以
及带岭宾馆,延伸集中供热干线7公里,受益企事业单位35个,居民1,360多户。集中
供热总投资金额294.8万元。此项工程从挖沟到安装,均由局基建工程处、机修厂职工
承担。汽运处、木材加工厂、发电厂等单位职工也参加了供热工程建设。
集中供热的经营管理由发电厂供热段负责。该段有30名职工。每年供热时间约6个
月,一般从10月15日开始,至翌年4月15日结束。供热收费标准,厂、校、商店、机关
等企事业单位,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收费一元;城镇居民按散热器片数计
算,每月每片收费一元。实行集中供热后,居民无不称便。它既减少烧柴供应量,又减
少环境污染。有利于防火,有利于生活。实行集中供热后,每年可节省采暧原煤6,500
吨,节电70.5万度,节约烧柴5,000立方米。截止1985年,全区铺设供热主管道12.5公
里,供热采暖面积达1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