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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场经营所

第二节 林场经营所



东方红
东方红位于带岭区(局)南部,带浩(良河)公路15公里处。以东方红林场建在此
地而得名。
1958年,省劳改局组织一批劳改人员在此进行采伐作业。因该地建有牛棚,原有
“老牛圈”之称。1962年,局在此建红星农场,最初建泥草房二栋,面积300平方米。
“文革”初期,区革委会将一批知识青年安排到农场插队。从1969年至1978年陆续建7栋
简易房,面积1,700平方米。
1969年在此修建了国营商店、小学校、职工俱乐部等设施,房舍面积700平方米。
至1985年末,新建和改建职工住宅共27栋,面积为6,500平方米,居民277户。
黎明
黎明位于带岭南沟东方红林场西南5公里处。距带岭22公里。1965年局曾在此建
黎明营林村,1978年改建黎明林场。建场前一年,增建林场办公室、食堂、宿舍、商
店、车库5栋,面积共1,230平方米。翌年又建职工住宅9栋,房屋总面积为5,173平
方米。
1984年林场建制撤销,划归东方红林场。现为行政村,有居民63户。
永翠
位于本区(局)北部9公里处的永翠河畔。森铁未拆除前,该地设有森铁工区和花园
车站。六十年代曾建花园营林村。局永翠林场建于此地。
1965年,永翠林场从5公里迁到此地,当年建砖木结构办公室1栋,400平方米。翌
年又建草泥结构职工住宅6栋,面积1,400平方米。1968年,又建职工住宅210平方米。
1970年,改建砖木结构职工住宅,至1984年共建11栋,面积2,700平方米。
1976年,在永翠林场河北,增建430平方米办公室一处。1978年修建林场职工俱乐部,
面积为370平方米,并建有商店、学校、青年点等,房屋总面积6,510平方米。居民125户。
明月
位于本区(局)北沟中部,距带岭11公里,是本局建立较早的居民点之一。1948年,
此处曾设森林铁路中心站,站名“双河”,故林场一度以站命名。1956年建立明月经营
所,从此场名改称“明月”。1948年,该地曾建森林铁路中途库一座,木板结构,面积
400平方米。还修建一座简易大棚,供职工休息。面积300平方米。
1950年,建职工住宅5栋,土木结构,木瓦房盖,面积1,000平方米。
1952年,于双河北山建水刻楞、白瓦盖职工住宅2栋,面积600平方米。
1954年,明月经营所修建一栋木结构的办公室(兼作食堂、商店),面积500平方米。
1957年至1965年,两次共建板夹泥结构职工住宅6栋,面积960平方米。1965年还建
商店及粮店、学校等设施,面积560平方米。
1975年,明月林场新建砖木结构的办公室、食堂,面积950平方米。室内安装了取
暖设备。1976年,改建职工住宅14栋,砖木结构,面积3,460平方米。
1984年,明月林场划归永翠林场,场部设在永翠。明月变为行政村,有居民117户。
红光
位于本区(局)北沟东北部、老红叶沟北,距带岭28公里。1973年局在此建立红光
林场。
1974年在此建职工住宅5栋,砖木结构,面积为1,000平方米。翌年修建场部办公
室、食堂、修理部、仓库等房舍4栋,砖木结构,面积1,265平方米。1980年,扩建砖
木结构办公室300平方米,装有水暖设备。
1981年,建商店、学校用房2栋,砖木结构,面积970平方米。
1983年,续建职工住宅200平方米。至1985年,房屋总面积3,725平方米,居民72户。
碧水
位于本区(局)北沟中段,距带岭20公里。场部原址系原森铁平原车站,六十年代曾
建立碧水营林村。1974年,建碧水实验林场,同年建办公室1栋,砖木结构,面积540平
方米,室内安装了取暖设备。
此后三年,相继建学校、商店、食堂、机库、修理部、服务用房7栋,砖木结构,
面积2,800平方米。在建厂同时,建职工住宅6栋,砖木结构,面积1,080平方米。
1981年,带岭发电厂在此建立变电所,砖木水泥结构,面积200平方米。
1983年,林场又建职工住宅4栋,砖木结构,面积720平方米。至1985年,房屋总
面积4,387平方米,有居民45户。
南列
位于本区(局)北沟西北部,距带岭镇32公里。1956年,始建南列水施业区,因南
列水河而得名。1959年,改设南列林场。“文化大革命”期间曾更名为“东风林场”。
1981年恢复原名。
1955年建办公室、宿舍、俱乐部。场办公室分正房和东西厢房,土木结构,面积
800平方米。后在南面又梁一栋正房,形成一个四合院。1970年发生一场火灾,场部办
公室、工人宿舍、俱乐部被烧毁。1972年复建简易房舍480平方米。1980年,改建砖木
结构房屋2栋,面积500平方米。1981年又建食堂、宿舍3栋,面积740平方米。1982年
续建办公室,砖木结构,面积450平方米,安装了水暖设备。1983年新建砖瓦结构职工
俱乐部一座,二层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职工住宅,最早仅有森铁养路工人简易住宅1栋。1960年林场始建立木结构职工住
宅,面积400平方米。1964年,续建1,200平方米。1970至1972年又建职工住宅9栋,均
为土木结构。面积2,000平方米。
1982年,根据上级关于林业局“实现住宅砖瓦化”的部署,改建职工住宅,以砖木
结构代替简易房舍。相继新建和改建职工住宅9栋,面积2,630平方米。以后每年改建
三、五栋,至1985年,房屋总面积为9,020平方米,居民167户。
1975年,区革委会决定建立桦南林场,在南列西4公里处大兴土木,拟建7栋砖木结
构房屋。已建成4栋,面积1,000平方米,另3栋已打好地基,但未完工,林场建制又被
取消;已建房舍悉遭拆毁,损失达十余万元。
北列
位于带岭区(局)北沟32公里处。北列林场场部所在地原系美林营林村址。“文革”
期间,曾在此处建立“五·七”干校和战校,建起4栋700平方米的简易房舍,搭起八、
九座帐篷。1972年,干校撤离,房舍被人拆毁。
1976年,北列作场场部由朝阳迁到此地。兴建砖木结构的办公室及食堂、商店,面
积750平方米。
1977年后,逐年兴建砖木结构的职工住宅,至1980年共建成13栋,面积2,900平方米,
居民66户。
朝阳
位于本区(局)西北部,杨部距带岭镇41公里。原为北列林场场部所在地。北列林
场搬迁后,在此设置朝阳林场。
1958年,建砖木结构场部办公室400平方米,是本局在林场建永久性房屋最早的一
处。1959年建职工宿舍2栋,土木结构,面积300平方米。同年,建职工住宅500平方
米。1977年,建砖木结构住宅6栋,面积1,200平方米。1978年,又建8栋职工住宅,
砖木结构,面积1,6Q0平方米。1981年至1984年相继建5栋、面积1,000平方米的职工住
宅。到1985年,住宅面积为4,600平方米,居民86户。1984年,朝阳林场划归北列林
场,该地变为行政村。
六十年代初,为开发北列林场鹿鸣沟,在沟的人口处建立森铁车站。鹿鸣营林村亦
建于该地。此后二、三年,建有6栋近千平方米的土木结构房舍,许多职工家属近入。
北列林场场部搬迁后,鹿鸣沟职工家属纷纷迁离,房舍均被拆毁。
寒月
位于本区(局)北部,距带岭镇31公里。因此地林相较好,亦称“吉林”。本局在此
建场较早。建场后,曾设森铁青林车站。1952年建立老一场,同年建木刻楞房4栋,面
积1,200平方米。1958年寒月林场建土木结构办公室1栋,面积300平方米,还建商店、
食堂各1栋,面积500平方米。1962年建土木结构职工住宅5栋,面积1,200平方米。
1970年建砖木结构职工宿舍2栋,面积720平方米。1974年至1982年又陆续建砖木结构
住宅9栋,面积2,130平方米。1980年再建砖木结构二层办公楼l栋,面积550平方米,
室内安装了水暖设备。
1982年,新建职工俱乐部,二层楼房,砖木结构,面积350平方米。至1985年,共
建办公室、食堂、学校、商店等房舍,总面积为5,700平方米。居民121户。
环山
位于本区(局)最北部,场部跟带岭镇41公里。因原森铁在跃进沟口设站,故曾用
“跃进”一名。六十年代初改称环山。原属寒月林场管辖区,“文革”期间,恢复林场
建制,更名为“曙光”。1981年恢复原名“环山”。
1964年,本区(局)在此设环山林业学校,建砖木结构房屋1栋,面积300平方米,
是林场建筑最早的砖木结构房屋之一,现改为住宅。
1976年建砖木结构办公室、食堂、宿舍、俱乐部、仓库等房舍8栋,面积1,620平
方米。办公室装有水暖设备。
砖木结构的职工住宅始建于1974年。当年建成6栋,面积1,290平方米。1975年至
1979年陆续建9栋职工住宅,均为砖木结构,面积为1,950平方米。
1984年,环山林场建制撤销,划归寒月林场,环山变为行政村,居民88户。
秀水
位于带岭镇郊西南,距带岭镇中心区2公里。原是本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荒种地集
中的地方。“文革”期间,区革委会曾在此处建立了“五·七”干校,组织学员开荒种地。
1980年,局在此地建秀水林场。场部设在镇的西部。建场前一年建一栋砖木结构办
公室,面积250平方米,安装了水暖设备。还建了仓库、车库等房舍830平方米。
1983年,本局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在此地建生产饮料的厂房一栋,二层楼房,砖木
结构,面积900平方米。生产“桦汁露”、“猕猴桃露”等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