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建机构
第四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基建机构
日伪时期,带岭有日本人经营的神州土木、满洲土木两处专门从事基建工程承包的
“柜头,临时招募工人从事土木建筑施工。先后承建带岭火锯厂、营林署、开拓团、
日本官员宿舍及警察署等房舍,面积共3,000余平方米。
解放初期,林业企业建房多由附近几个县的包工队承建。
1951年,局成立基本建设科,下设基建工程处,是本区(局)第一个建筑施工单
位。人员除一部分由木材生产单位调入外,其余均从外地招募而来。基建处成立后,固
定木瓦工和力工,对工人进行专训练。
1964年基建工程处从基建科中分出,并划分了职责范围。基建科主要负责基建项
目设计与管理;基建工程处分设房建与筑路两个专业施工队。承担全局房屋、道路修建
任务。1968年,筑路队同基建工程处合并。1971年11月,基建科同基建工程处合署办公,
对内称基建工程处,对外称基建科。1973年,筑路队和房建工程队再度分开。1978年,
房建工程队改为基建工程处。
1975年,区(局)成立集体所有制的房建工程队,承包一部分房建任务。
建局以来,基建组织机构虽几分几合,但基建队伍基本稳定。到七十年代末,局的
基建战线已形成从凋查设计、施工管埋、质量监督到建材生产、高楼建筑、厂房施工等
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较为完整的基建工程体系。
基本建设科
1951年成立,属带岭林业实验局一个职能科室,下设经理、工程2个股。1954年设财务、
工程、材料、计划、行政5个职能组,管理人员13名。1955年将各组并为工程、经理、
总务三个股,有14名管理人员。基建科既负责设计,又承担施工任务。1964年,基建科
和施工单位分开,科主要负责设计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有17名,其中有房
屋设计主任工程师1入、工程师3人、技术员3入、道路设计工程师1人、技术员3人、
设计人员2入、砂石管理2人,其他人员1人。
基建工程处
在科处并存阶段,基建工程处承担基本建设施工任务。1965年,设生产、财务、材料
3个职能股,有管理和技术人员23名。1980年,增设行政、保卫、安全3个股、职能机
构由3个增至6个。管理和技术人员增至33名。
基建工程处下设施工一、二队,水电队,运修队及建材厂、木工车间等股级单位。施
工队主要承担建筑施工;水电队主要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运修队承担原材料运输和机械
修理。
附:
房建工程队
1977年,从各林场选调89名青年成立局房建维修队,归局服务站领导。同年5月,
在青年维修队基础上成立房屋建筑工程队,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队共有294名职工,其
中有国家干部2名,全民所有制工人3名。职能机构有生产调度、工程、财务、材料等
组。房建队下设施工队运修队和木工车间。初期,该队只承担简单维修任务,通过施工
边干边学,培养队伍。几年后,已能独立承担高层建筑任务。带岭局职工医院、消防队
等建筑项目都是这个队所承建。
建队10年,培养出木工、瓦工、水暖、电力、修理、司机等各种技术工人92名,占
职工总数的31%。
附:
筑路工程队
1964年建队。始建初期在南沟施工,修建东方红林场场部至黎明、长河、红卫等
支岔线公路,目的在于开辟南部伐区。根据1965年本局新订15年发展规划的设想,带岭
准备拆森铁,修筑公路,实行汽车运材,要做到沟沟有路。故筑络队建立初期,兼有施
工试点、培训队伍双重任务。
建队初期,有管理干部8名,其中党务工作人员1名,正副队长3人,小队长2
人,调度员1人。为便于机械化作业,局决定筑路队与新成立的汽车队合并,并从局所
属21个单位中抽调311名职工参加筑路队工作。经过专门训练后,调入该队一批各类技
术人员。同时购进和调入各种机械38台(辆)。其中有解放牌翻斗12台,东方红54推土
机20台,苏式111型拖拉机2台,解放牌汽车2台,压路机2台。
1967年,筑路队与基建工程处合并,1973年又分开。分开后设立筑路一、二队,
1983年两队合并,在带岭镇南部新建队部办公室、机库、修理部。从而结束了筑路工人
“路旁扎营、帐篷栖身”、长年野外生活的局面。
1985年末,筑路队有职工126名,其中有管理干部与工程技术人员13名。
工程队
1958年,带岭区为安置社会浮闲人员就业,成立了工程队,由带岭镇领导。承担本
区房屋维修和部分普通房舍建筑任务。队内有管理人员5名,其中党务干部1人,正副
队长2人,会计、出纳各1人。全队人员150名左右,其中包括木工15名,瓦工20名,
其余均为力工,还有部分女工。工程队属集体所有制性质,工资实行按劳分配,从总工
资中提留25%为公积金。
以该队为主力,1962年承建了凉水保护区办公楼、原区政府办公楼(现招待所旧楼)。
1962年11月改为工程搬运队。1966年。因压缩城镇人口,工程搬运队撤销,其成员一部
分安排到营林村,一部分回原籍。
大青川家属工程队
大青川林场家属生产队劳力较多。一部分从事农副业生产,一部分搞房建。自1979
年起,对外承揽房屋建筑任务。队员80%是妇女。对外称“大青川家属工程队”。人员
不固定,经常保持30名左右。有队长2人,会计、出纳各1人,均不脱产。队内有木工
6人,瓦工15人,钢筋工4人,架子工2人,司机2人。队内有一台解放牌汽车,一台
胶轮拖拉机,主要用于运料及接送队员。施工无机械,均为手工操作。从建队到1985
年,完成房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承建项目有职工住宅、库房、商店和办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