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营林生产沿革
第二节 营林生产沿革
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北安营林局汤原营林署在带岭筹建苗圃。苗圃位于带岭镇
东北部永翠河东岸,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当年垦荒约2公顷,生产作业由日本开拓团
和部分朝鲜族人承担。
1941年春,开始作床打垄。同年又开垦荒地7公顷。次年,苗圃开始播种落叶松、
樟子松、胡桃楸、水曲柳等树种,苗床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同年在原靠山屯(现在带岭
宾馆院内),建立日本神社,营造落叶松71棵(其后自然枯死2棵,现存69棵),现已高
达20米,胸径24—一30厘米左右。
1945年,“八·一五”后,地方处于无政府状态,社会秩序混乱,生产停顿。日伪
时期苗圃所育的苗木由于无人管理,毁坏甚多。
1951年3月,带岭成立森林抚育站。当年秋季,在带岭东山首次营造人工落叶松
1,203亩。
1954年5月,更新工作向采伐迹地扩展,在凉水第二伐木场采伐迹地进行人工更新
试验取得成功。此后,在全局大规模开展人工更新工作。
1956年,带岭成立实验林管区,所辖7个营林施业区,3个建设中的施业区,1个
中心苗圃和3个林间苗圃。同年,全局更新造林13,144亩,并在带岭东北沟、北15公里
大青川、南沟河西等地采取筑高床、扣大垅形式进行水湿地排水改造,实验高床营造人
工林。经几年观察,成活率甚高。
1961年7月,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带岭高视察时,就发展营林生产等问题做了重要
指示。同年,更新造林达12,112亩,育苗250亩。刘主席关于营林生产的指示影响深
远;1962年,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62)林验字276号文件要求,建立—支550人的营林
专业队,开始在带岭东山抚育改造次生林。营林生产出现生机。然而,由于采运战线劳
力紧缺,营林工人大部分转入木材生产。营林生产出现一次低潮。
1968年,建立东方红、大青川、永翠、朝阳等森林经营所后,开始在大青川、水翠
等地的人工林中选育人工种子林。1974年,为减轻中心苗圃负担,局决定在朝阳、曙光
寒月、东风、明月、永翠、东方红、大青川等地建立8处山地苗圃,播种红松、落叶
松、云杉等树种。
七十年代初,面对过量采伐、森林资源恢复速度缓慢的现实,准备适当增加杨树等速
生树种造林的比例。为解决杨树苗木来源问题,1974年,首先在永翠林场8公里河套地
带营建杨树苗圃一处,引进国内外124种杨树。又在大青川林场建立一处苗圃,培育速生
树种。由于山地小苗圃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到七十年代末,几处山地苗圃停止育苗。
从1967年到1976年的10年间,带岭营林工作受到“文化大革命”干扰,群众造林运
动员,搞得轰轰烈烈,但因管理不利,许多地块造林不见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营林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营林形势大为好转。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
局进行营林生产体制改革,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将更新造林任务分别承包给各经营林
场,由林场承包给营林生产专业队和个人,分别签订承包合同。从而提高了栽植质量和
造林成活率。1984年完成整地26,179亩,育苗262亩,人工造林25,524亩,抚育人工幼林
142,754亩,人工林补植9,532亩,采集林木种子86,293市斤。此后,每年造林25,000亩
左右,人工林抚育3万亩左右。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截止1985年末,带岭局累计造
林678,071亩(包括划给朗乡、南岔林业局和凉水林场的19,977亩),造林保存率为
60.1%。其中,已郁闭成林290,865亩,占全局林业用地面积的28.7%,人工林成林总蓄
积1,265,306立方米。全局更新跟上了采伐;绿化了历史遗留的荒山秃岭;基本上完成
了次生林改造及疏林地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