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工林普查
第三节 人工林普查
1961年6月,带岭局开展第一次人工林普查。参加普查人员76人,内业工作干9
月末结束。经普查核实,全局从1951年至1960年人工更新有效面积8,161公顷,人工促
进天然更新面积1,232公顷。
1974年,进行第二次人工林普查。由本局森调队承担,普查于1975年10月结束。普
查核实全局从1951年至1975年更新造林有效面积为22,649公顷。1976年资源复查时,对
1975年、1976年人工林数字作了补充,调查表与1976年资源复查数字同时提出。
1979年,进行第三次人工林普查。各林场抽调人员承担普查工作,由局营林处统一指
导,各场自行组织调查。参加普查人员97人。普查历时4个月。普查面积为751,076亩,调
查标准地3,217块。总费用为16,079.13元,平均每亩调查费用0.021元。通过这次普查,
查明全局到1978年采伐面积为693,386.95亩,其中皆伐面积328,518.8亩。在总采伐面
积中,已更新面积663,610.25亩,占总采伐面积的95.71%,其中人工更新329,768.55
亩,占更新面积的49.69%,宜更新未更新面积29,191.7亩,占采伐面积的4.21%,不
宜更新面积585亩,占采伐面积的0.08%。全局荒山荒地、水湿地、低价林面积
153,751.75亩,已改造87,465.75亩,占56.8%,待改造面积66,286亩,占43.2%。对
未改造的荒山、水湿地、低价林和未更新的采伐迹地,应改造的次生林,分别做了更新
规划。
经普查核实,全局人工更新造林有成效面积为417,234.3亩。其中:采伐迹地造
林328,619.55亩,占人工更新造林总面积的78.76%,荒山荒地造林21,954亩,占人
工更新造林总面积的5.26%,次生林改造的林地造林面积56,486亩。占人工更新造林总
面积的13.54%,水湿地造林10,174.75亩,占人工更新造林总面积的2.44%。
这次普查统计,带岭局人工林中红松林249,017.5亩,占人工林总面积的59.7%;落
叶松134,334.8亩,占人工林总面积的32.2%; 樟子松8,663.4亩,占人工林总面积的
2.l%;水曲柳751.5亩,占人工林总面积的0.18%;混交林14,365.35亩,占人工林总
面积的3.4%;青杨1,710亩,占人工林总面积的0.41%;其它人工林8,391.75亩,占人
工林总面积的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