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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演变

第二节 机构演变



1948年夏,东北战场处于战略反攻阶段,为支援解放大军胜利进军,上级机关决定
扩大木材生产。在此形势下,带岭林务分局成立双河(时称“18公里”)、朗乡两个林务
所。双河林务所所长为关士才,朗乡林务所长是高文令。双河林务所下设集贤、桦川、
桦南(以三个县套户命名)3个作业所;朗乡建立英山、新建两个作业所。夏季集中力
量修路。以备冬运。带岭将森铁延伸到双河的巴彦沟、南列的桦南沟;朗乡森铁也向英
山以南发展。是年初冬,巴彦、集贤、桦南、桦川等县组织民工和牛马套户自带牲畜、
工具,入山进行采运作业,一部份临时工也参与采运生产。这年冬运任务25万立米,任务
量大,时间紧迫。森铁运输设备不足,大部份需靠水运流送。为此,林务分局业务科水
运股,在1949—1950两年中,大力组织人力物力清修河道,筑闸蓄水,修建带岭、朗乡
两个出河场,筑栏河坝,为“赶羊”(对散放流送木材,防止“插垛”的泛称)及出河
做准备。
1949年,东北林务总局颁发规程式的《采伐作业方案》,对合理采伐、合理造材作
了明确规定。是年冬,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提出在林区进行直营作业,选定本局第三作
业所(现30公里处)为试点单位。试点目的是企业自行组织采、集、运作业,取消外县
牛马套子,还要解决效率、成本、固定采运工人及安全生产等问题,便于提高企业管理
水平和工人技术水平。经过一年直营作业实践,经济效益提高,生产秩序也好,劳动效
率比过去提高50%,成本降低30%,并且无重大伤亡事故。因此,上级机关明令从1950
年起,在东北、内蒙林区推广直营作业经验。
1950年,直营作业经验在本局也全面推开。翌年,撤销林务所,建立红叶、明月、
牛奶三个直营作业所,下设12个工队。本着自愿原则,实行固定工人制度。结束了与外
县签订合同组织民工采伐“倒套子”的历史,同时开展了春采夏运作业试验。在无机械
设备情况下,发动工人以自制的平车、木马、冰雪滑道等新工具进行集运树,为森工生
产实行常年作业奠定初步基础。
1952年末,撤销作业所,将作业所下属的12个工队升格为局莫属伐木场,继续进行贷
年作业实验。1953年末,林务局明令全面推行常年作业。为解决夏运问题,各伐木场职
工共同努力,研制、改进集材新工具,进行集运村试验。其中试验效果最好的是第一代
木场,巧用天时地利条件,顺利完成生产计划,闯出以新工具集材的常年作业新路。是
年,中央林业部决定在带岭进行新工具生产鉴定,将带岭各伐木场及东北、内蒙林区各
兄弟局试用的20多种集材新工具,集中于带岭第三伐木场进行试验。通过现场表演,肯
定“5·l”平车、单轴滑杠等4种集材新工具为推广对象。
1953年末,引进一批苏制采运机械设备。根据上级机关安排,1954年,将全局12个
伐木场并为三个主伐林场。带岭局决定:第一伐木场搞机械化试点;第二伐木场搞电气
化试验;第三伐木场完全推广新工具集材。上级领导意图在于通过三种形式的试验,为
东北、内蒙古林区森工生产常年作业提供活样板。
1953年末,东北森林工业实验学校成立。为使教学与生产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
上级机关决定将林业实验局与森工实验学校合并,局变成学校的生产处(但对外仍称实
验局)。局校合一后,生产规模未变。同年成立机修厂,增置部价机械设备,为森铁机
车台车等设备进行甲检与中修。翌年,扩建发电厂,新装1台500千瓦锅驼机; 1962年,
又安装1,500干瓦汽轮发电机一台,全局供电情况初步改善,“电灯不明”的历史宣告
结束。贮木场装、卸、归机械化程度提高。
1955年,在伐区生产机械化水平提高的形势下,对森铁和贮木场进行技术改造。森
铁改进线路,加大曲线半径,加固桥涵,取消中楞,把原木运输改为原条运村;贮木场
则修建架杆,改进兜式卸车装置,使用哈林100号电锯,在造材台实行一次造材、一次
检尺罗用链环式传送机选材,还曾用汽车搭载起重机试装大火车。从而铺开机械化常年
流水作业道路。至1956年,全局采运战线除打枝、清林等工序外,从伐区采。集、装到
森铁运输,直到贮木场卸、造、选、归、装实现了“一条龙”机械化流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