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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打枝清林

第五节 打枝清林


    打枝
打技,是伐区生产一项繁重的劳动,至今基本上还是手工作业。1953年以前手工伐
木时,曾采用“一棵清”打技法,伐木工自己伐树、造材、打枝。对打技技术要求是:
齐根平砍,打出“白眼圈”,原条光净,不留毛刺。1956年,在凉水林场曾试验使用苏
联莱斯—-1型电动打枝机打枝;1978年,在碧水林场使用西德斯蒂尔轻型油锯打枝,
但未能推广。现在各林场仍使用大斧打技。
清林
清理林场作业始于1949年。当时又把枝丫堆积起来,理顺码齐,任其腐烂,为天然
更新创造条件。
1951年冬,省林务局在带岭明月林场松岭沟进行火烧式清理林场试验。火烧(清理
林场)枝丫近20公顷,效果很好,一是避免鼠类、虫类繁殖、生存; 二是更新面积扩
大。1952年,各林场实行大面积火烧枝丫清林和少部分堆积后任其腐烂的清林方法。皆
伐迹地一律用火烧清林;择伐进地则取堆积枝丫任其腐烂办法。对高坡地段采用带状堆
积的办法,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
1961年,在北列林场曾推行集村前清理林场的办法(时称“集前清”),将采伐过的
林地进行清理梳整,方便拖拉机集材。 1964年,局科研所采运室在北列林场试验用拖拉
机牵引枝丫收集机归弄枝丫,因山势和其他自然条件所限未能推广。1981年8月,在大
青川林场试验采前清理林场方法,先采小树,后采大树,好处是减少小径木机械损伤,
使伐区出材量增加4%,可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但集材后尚需清理一次林场,增加清林
工时。
1975年,全局开始实行伐区“一次净号”生产制度,做到随采随集,随清随运。枝
丫生产亦列入生产计划,与原条同时生产,运送下山。
1982年,局又做出决定,凡是皆伐伐区,必须执行采前清理、采后一次净号制度。
采前清理作业,多由林场青年队承担,清林产品统由青年队处理,青年队从产品中
得到经济效益,林场不另支付清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