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贮木场管理
第三节 贮木场管理
1940年,日伪对贮木场实行层层承包的管理方式。当时贮木场是季节性作业,手工
劳动。主要生产工序为选材和归得。从出河场将原木用人力推平车,倒运到贮木场各个
楞位。归得全靠人抬、绳拽;外运装火车,依靠抬“蘑菇头” ;工人劳动时间长达11个
小时。
从1946年建局到1950年,贮木场是林务局的一个选材、基层单位。劳动组织分为归
楞、装车三大工组,使用的工具有搬勾、压角子、抬杠等简单用具。森铁小火车将原木
运到贮木场后,用人力推平车选材、归楞;装车主要靠人抬上高跳板;少部份以架杆绞
盘机装车。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当时贮木场有职工200余人,设党支部书记、场主任、
生产调度、文书、财务、材料等管理干部,场下设选材、归楞、装车等三个工组。由大
组长分配班组劳力,指挥装运工作。每日召开班前会议,由班组长布置当日工作任务。
贮木场建立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奖罚办法及各项管理制度。
1958年,由东北制材管理局领导的带岭制材六十五厂又放给带岭实验局管辖。后来,
为便于推行贮制流水作业,林业实验局将贮木场同制材厂合并,贮木场化做制材厂的贮
运车间。在木材产量增加、一贮木场容量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木材散放“摊煎饼”,
制材厂领导集中力量搞好生产秩序、加强工序的衔接,以实现“三清”(品等清、材种
清、材长清)“一化”(商品化)作为贮木场管理的努力方向。1954年,实行森铁运输原
条,由林场造材改为贮木场一次造林后,贮运车间将部分业务划出,增设造材车间,并
修建简易造材台。造材车间劳动组织形式分为5个工组,有90余人,分为原条卸车、造
材、平车选材。修理、检验等5个工组;每个大组又分为若干个小组。贮木场造材工
具,开始时用苏制哈林100号电锯,1955年以后改用K—5型电锯造材。3—5人一道锯,
为一个锯组。当时承担造林、归装、贮运的职工有99人,分4、5个工组。归装使用
电动绞盘机,选材仍以人力推平车方法。1956年末,建成兜式缆索卸车设备,实行传送
带选材,造材车间劳动组织又有所变化,全车间有50余人,6台电锯,3-5人为一个
工组;选材是个大工组,有30余人。造材、贮运两个车间均执行计件工资制,以小组为
经济核算单位。
到六十年代初,贮木场的。三清一化”管理有很大进展,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生产
会议,总结工作,布置计划,经常开展选材、归楞工组之间的质量竞赛,定期评比检
查,奖罚分明,工作井然有序,成绩显著。因此,带岭贮木场多次被评为全省森工系统
贮木先进单位。
1982年以后,贮木、造林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一整
套岗位责任制。做到划拨准确,楞场整洁,清装外运,不出差错,贮木场管理达到国家
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