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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制材厂发展沿革

第一章 木材加工

第一节 制材厂发展沿革



带岭区木材加工业施建最早。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满洲制材株式会社即在带解
永翠河畔筹建火锯厂。从外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开始施工安装。1940年
末,带岭火锯厂正式投产。厂部设有“帐房”负责生产管理事宜。管理人员多为日本
人。生产实行把头包工制,日本人通过把头指挥工人干活,以工组为单位进行工资结
算。工人收入低微,生活甚为困苦。当时全厂有大小带锯7台,园锯与截锯4台。各种
设备均系日本制造。初期工厂没有电力,由一台柴油机带动一组机械进行原木加工,日
加工能力20多立方米。全厂有工人三百余名,大多是单身的青壮年,其中汉族占多数,
还有部分朝鲜人。每天工作时间;上午 6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每天纯工作时间
长达11个小时。
康德十年(1943年)带岭火锯厂的生产规模开始扩大,由一台250马力立式蒸汽机带
动两组机械进行原木加工,日产能力增加到50立方米。至1945年“九·三”前,带岭火
锯厂共加工各种板方材14万立方米。
1945年日本投降后,带岭火锯厂陷入停产状态。由于没有活干,工人纷纷离厂。
1945年末。火锯厂为苏联红军加工一批枕木后,因无生产任务。不久工厂又停产。没有
走离的工人自发的组成护厂队,保护厂内各种机械设备。
1946年5月,带岭林务局成立。不久,招用闲放在本地的制材工人,利用原火锯厂
的厂房及设备,恢复木材加工生产。初期,设立工组组织,各工组的负责人由工人推选,
称为工人代表。由工人代表领导工人进行生产,并负责到局结算帐目,发放工资。开始
时,在生产管理上仍然沿用封建把头的管理方式,对工人仍有打骂行为。同年8月,带
岭林务局从火锯厂工人中推选出王健有、曲家才、成春霖等一批骨干,负责全厂工作,
撤掉原来的各工组长,结束把头管理方式。复产后几个月,锯木生产没有批量加工任
务,经常为铁路加工些桥梁树、枕木等。1947年,林务局发动工人斗争把头,建立革命
秩序。火锯片改名为带岭制材厂,受带岭林务局业务股领导。厂内建立了党支部,设正
副厂长各一人,业务干部配备15人,全厂职工有230人,其中熟练工人77人。从此生产始
入正轨。
1952年,带岭制材厂划归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领导,厂名改为东北制材管理局六十五
厂。主要产品有铁路枕木、桥梁树、船材及饭方材等。是年,加工各种板方材89,889立
方米。当时,生产手段比较落后,从贮木场向锯木车间运输原木由人力推运,劳动强度
大,效率低。1956年10月,为解决人力运输原木问题,从贮木场到锯木车间修建一条链
式输送机,从造材台可直接将原木运至锯木车间。原木上锯也改用机械操作,节省劳力
50%,提高工效一倍以上。
1957年,扩建挫锯室一处,增加了控锯设备,实现了机械化挫锯。次年,东北制材
工业管理局撤销,原六十五厂又划归带岭林业实验局领导,改名为带岭木材加工厂。
“文化大革命”前夕,为便于加强贮木场管理,又改名为带岭贮木加工厂,原造材
工段改为贮运车间。
1964年,贮木加工厂进行技术改造,在造材台、锯木和板院之间建成半自动化生产
线。后又在旧造材台南侧新建一座造材台,实行两台造材。北台造材主要供给锯木车间
作原料;南台造材全部归楞或直接装大火车。进入锯木车间的原木通过传送带,经等级
分选后,分别进入两台大带锯和两台小带锯上着锯;加工后的板皮,由卧式锯进行再加
工。从而提高了出材率。
1980年后,贮木加工厂职工增加到926人,其中管理干部与党群干部为46人。厂设生
产、质量检查、财务、保卫、厂长办公室等5个股室,下设锯木、板院、小材、细木、
胶合板、修理、贮运、机电等8个车间,年产成材5万立方米。1985年产值达553万元
(木材综合利用产值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