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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量工作

第三节 计量工作



带岭区计量工作始于1979年12月。初期,无专门主管机构,只由科委办公室兼管;
1981年,科委设一名专职干部主抓,至同年7月,又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专司计量工作。
其业务经伊春市计量部门考核后,获得衡器检定员合格证。同年9月,成立了带岭区计
量检定测试所,确定了衡器标准。1984年,根据国家对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要求,科委
配备1名副科长专抓标准计量工作,增配5名检定员,分设长度、热工、电学、衡器和
压力5个计量检定室。1985年,区设质量管理科,计量工作纳入该科领导。是年,有24
个基层单位建立了计量领导小组,设有专兼职计量员.从上至下形成了计量管理工作体
系。经省、市计量主管部门两次检查和三次复查,本区计量所于1985年6月获得二级计
量合格证书。
截止1985年,带岭区已设12个计量综合检测点,其中有能源、物资供应、木材生产、
锯木加工、综合利用、机械修造、发电供电、道路桥涵、造纸、胶合板、营林、基本建
设等,这12个检测点已配备备种计量器具8,978台(件),配备率达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