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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通管理

第四节 交通管理



1964年,本局成立汽车队,设1名交通稽查员,负责车辆管理。当时机动车辆不足10
台。由局经营科负责交通和机械管理工作。1964年10月,实行“政企合一”以后,区设
1名交通协理,负责镇内的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执照发放等项工作。1968年,由区(局)
革委会生产部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驾驶员会议,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
教育。1972年,局成立安全交通科,有1名领导和 1名交通监理人员负责交通管理工作。
1978年,成立交通科,配备6名交通管理人员,其中有3名监理人员。交通科成立后,
处理各种交通事故50余起。
1983年7月1日,带岭公安局交警队成立,配备7名交警人员。原交通科撤消,单
独成立交通监理站,有2名监理人员负责养路费收缴和路政管理。交警队每年3月份
至5月份进行一次春季检车; 10月份至11月份进行一次秋季检车,合格车辆发证,小
合格车辆停运。对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审,举办一期驾驶员学习班。同年换发了416
台机动车辆的营业执照,换发了551个驾驶员的牌照。
1985年,全区主管交通的有交警队、交通监理站、农业监理站三个部门。交警队负
责路面管理、驾驶员管理、驾驶执照发放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等项工作;交通监理站负责
养路费收缴和路面管理;农业监理站负责农业机动车辆管理。截止1985年末,全区共有
各种车辆468台,驾驶员717人,南北沟系公路总长487公里。交警队成立三年来,处理
各种交通事故7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