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商业网点

第三节 商业网点



国营商业
1、百货商店
带岭百货商店于1952年建立,位于站前十字街路东北。初建时仅有干部、职工12
人,资金20万元,日平均营业额 500元。经营商品达4,000余种。1960年以前,除烟酒、
副食及凭证购买之货物外,其余商品货源还较充足,营业额有所增加。1961年至1963年
物资缺乏,欲售无物。在“文革”期间,物资极少,货源无门,许多日用品如火柴、
肥皂、针线等都实行凭票供应。加之管理不严,制度被砸烂,卖货手续不清,故营业额
下降。商业亏损日益严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货源日渐充足,销售额逐年增加,自1979年到
1984年,5年时间3次调整工资,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居民穿着开始讲究,呢料、皮毛
等商品销售量大增。从前滞销的化妆品如头油、香水、高级雪花膏、牙膏之类商品销路
顺畅,缝纫机、收录机、电视机等许多中高档商品供不应求。“文革”期间百货商店年
营业额为116万元,1985年年营业额1.61万元。
2、五金商店
五金商店原系百货商店一部分,群众称之为“百货家俱部”。1983年,商业实行承
包后,将家俱部从百货商店划出,另成立五金商店(位于育林路中段路北,带岭街道办
事处对门)。经销商品有大小五金、电器、颜料、自行车、农具,以及陶瓷器皿等日用商
品700余种,日均销售额为2,500元。1985年全年销售额82万元,年盈利2.3万元。
近年来,在经营的商品中,以名牌自行车、缝纫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为畅
销品。由于有的货供不应求,一度采取凭票供应办法,解决抢购问题。1985年以来,电
器商品货源充足,抢购现象得以缓解。
3、食品商店
食品商店于1956年l月建立,位于站前十字路口西南侧,现有职工42人。经营糖
果、烟酒、糕点、猪肉、罐头、鱼虾等食杂商品1,000余种,流动资金10万元。1983年
食品商店实行经济承包,执行班组核算制度,销售额不断上升,损耗下降。1985年日
均销售额4,000元,全年销售额123万元,盈利2万元左右,是带岭区最大的经营食品商
店。
4、星火商店
带岭星火商店(原蔬菜部)始建于1956年。现有职工32人,营业部原址在育林路邮
局西侧,后又迁到商业科南侧(现林产品公司商店处)。1968年,在邮局西侧约30米处
新建一座面积500平方米的营业部,经营品种从蔬菜发展到猪肉、烟酒、食杂、罐头、
糕点、海味、调料等在内的800余种商品。1983年,蔬菜都实行经济承包,除原经营的
品种外,又兼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用电器等,扩大了营业室面积,于1984年蔬菜部更
名为星火商店。拥有流动资金IO万元。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销售额不断上升,1985
年。年销售额76万元。
5、综合商店
带岭综合商店于1973年在带岭东头森铁小卖店(俗称“五街小卖店”)的基础上建立
起来的。位于育林路东段路北(农行西侧)斜丁字街口。现有干部、职工26人。主要经
销组织、针织、布匹、文化用品、猪肉及食杂用品等综合商品2,000余种,流动资金14
万元。1985年,日销售额2,300元左右,全年销售额80余万元,盈利约3万元。
6、林场商店
林场商店因场而建,最早的林场商店是场营小卖部,多由林场管按员代管,只销售
少量生活日用品及烟。酒、酱油、醋等。1964年5月,建立林场商业网点,隶属带岭服务公
司业务股领导。各林场商店有1至2名营业员。六十年代初,林场商店有花园(后改名
永翠)、森铁、双河(后改明月)、南列、北列、凉水、青林、大青川、农场等商店,
还没有流动售货车1台,专门到山上未设商店的居民点及营林村售货。1965年,林场商
店共有职工27人。政企合一后,又增设了面向农业社队的双兴商店、永兴商店。七十年
代初,随着林场增设,山上居民点扩大,又增加了曙光、朝阳、红光、东方红 4处商
店。1976年,林场商店职工增加到36人,到1985年又增加到44人。1984年在红星大队新
建红星商店。
林场商店多年来坚持为林(农)场职工服务的方针,经营品种有日用小百货、食
杂、烟酒、文化用品等达500余种。日销售额3,000元左右,全年销售额90万元。盈利1
万元。
附:
7、批发部
批发部是商业科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商品购、销、拨、存事宜。带岭区商业属三
级批发。批发部现有职工56人。
从1983年以来,批发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为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减少亏
损,修订了商品损耗定额(猪肉、白条鸡、蛋、海米、海菜各为2%,水果为3%)。对林
场商店实行“三优先”(好商品优先、新商品优先、少商品优先),实行批发送货到林
场。由于市场开放,个体产逐年增多,批发部销售额逐年增长。1983年销售额为53.5
万元,1984年销售额为168万元,1985年销售额已达到231.4万元。
8、收购部
带岭收购部于1958年建立,原址在火车道南、车站斜对过,现搬到道北原木器厂
厂址。1962年,收购部改名为收购站,归市联社领导,下设收购部和办公室;1963年改
为供销社所属收购部;1965年,收购部并入带岭林业实验局服务公司;1973年收购部
改名为农副科,隶属市农副局领导。1976年3月,收购部又并入区商业科。1984年11
月,带岭多种经营公司成立,收购部又从商业科分出,划归多种经营公司领导。收购部
现有职工38人,主要任务是收购动物皮张、中药材、干鲜果品和山野菜、蜂蜜、蘑菇、
木耳等。废品回收也是经营项目之一,回收额逐年增长。 1985年,年收购额60多万元;
销售额80多万元。
根据林区生产和季节情况,收购部及时组织采集、收购稀有动物皮张、中药材、山
野菜等林副特产品等,对活跃市场经济,支援外贸出口起到了重要作用。几年来山特产
品年收购总值近50万元,其中中药材为4万元。近几年来年出口额达60万元。
附:
(见附图)
9、饮食服务管理部
1956年,在“一化三改”中,带岭私人商业全面进入公私合营和合作商业轨道。为
加强对公私合营商业的领导,商业部门成立了服务管理部,下属单位有同友饭店、新明
照像馆、合作理发店、合江春旅店和小车店等。从业人员有47人。1958年,同友饭店、
新明照像馆并入国营,同年成立了国营冰棍厂和回民饭店。同友饭店改名为国营饭店,
有职工55人。1972年,合江春旅店和小车店,因无力维修房舍而停业。1983年,开办了
国营供销商店。国营饭店又划出一部分,另成立迎新饭店。1985年,在冰棍厂原址,成
立了都一处饭店,均归饮食服务部领导。都一处饭店现有职工13人,经营馒头、饺子、
面条、米饭等主食和馆炒菜40余种,年收入11.5万元。回民饭店成立于1958年9月,建
筑面积300平方米,是本地最大的少数民族饭店。主要经营以牛。羊肉为主的各种熘炒
菜20余种,每天接待顾客60人次左右,年销售额90,000元。
10、屠宰厂
带岭屠宰厂(肉食加工厂)于1955年建立,位于带岭良种队东部,靠近西南岔河北
沿。开始,隶属供销社,后划出,经济独立,成为商业科一个基层单位,现有职工16人。
1979年,屠宰厂在食品商店内建50平方米冷库一处,归食品商店肉食组管辖。1983
年,食品商店冷库撤消,在屠宰厂院内建500平方米的冷库,能存放肉类100吨。冷库设
保管员1人,冷冻工4人,归批发部领导。
11、旅舘业
1972年,合江春旅店停业后,镇内只有带岭林业实验局招待所和宾馆(后改为局第
二招待所)两家接待过往旅客。每遇省、市在此开会,两所都有人满之患。在此情况
下,于1972年7月建立一所国营旅社。地点在育林路中部、新华书店西侧,面积为350
平方米,有房间20间,共72个床位。旅社有工作人员6人,月收入1,800元左右。1985
年,因邮局建造新楼,扩大营业办公室、电务室面积,借用国营旅社房舍作临时营业室
办公,故国营旅社暂时停业。
12、林业局招待所
带岭林业实验局招待所于1960年建立,归局办公室领导。所址位于火车站前、迎宾
路南端路东。建所初期,仅有原带岭区政府办公室一幢旧楼, 1975年,临街处又新建
1,000平方米一幢新楼与旧楼连接,形成了凹形(包括食堂)的一座完整的院套。招待
所现有220张床位,有服务人员35名,每天可接待旅客170余人。所内设有食堂、豆腐
房、小卖部、停车场等各种服务设施。
13、迎宾旅馆
由区商业科经营的迎宾旅馆,建于1985年8月,位于育林路中部路南,原同友饭店
旧址改建而成。内有34张床位,工作人员11人。由商业科所属青年队经营。
14、康乐药店
1985年5月建立,位于带岭迎宾路东侧,有营业人员16入,是经营中、西医药、针
织、烟酒、糖果、日用品的综合商店,年销售额55万元,利润2万元。
集体商业
1956年至1979年,带岭区集体所有制商业仅有合作商店和青年商店两家。集体所
有制商店由商业批发部进货或自行采购。执行国家的统一牌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经营效益与商店所有成员经济收入发生直接联系。到1985年,带岭区集体商业店铺发展
到20多家。除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局科研所、供应科、粮食分局、带岭镇、贮木加工厂、
广播事业科等单位青年队经办的商业和专业商店外,仅商业部门及服务管理部经营的店
铺即有以下十余处。
1、合作商店
合作商店是1956年公私合营后建立的。1958年,35各有股金的老商业人员退出公私
合营,成立合作商店(习惯称为“小楼底下”)股金为10,401元,经营食杂商品300余种。
合作商店执行四级批发价,允许自己到外地进货。由于经营有方,损耗率低,从未发生
过亏损。
1978年,合作商店实行按事定人,多余人员另设摊床。1982年,又实行了小组经济
承包责任制,多余人员开设固定摊床和季节性摊床。1977年销售额31万元左右,1983年
达50多万元,经销品种从300多种增加到500多种,除日杂商品外,又增加了五金、电
器、纺织用品。到1985年经营品种增加到600余种。
合作商店在利润分配上除扣除所得税和分红以外,还提10%至30%的公积金和5%
的公益金,用于扩大经营和改善从业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2、青年商店
青年商店建于1980年4月1日。店员都是商业职工子弟,其中女青年占多数,下设
营业点8个。青年商店实行独立核算,资金由集体企业公司拨给。青年商店1980年至
1983年销售额和利润情况如下:

青年商店从当地国营批发部进货,也派人到外地采购。商品购进后,按商业网点人
数和销售情况分配。商品损耗按商业科制定的“商品损耗定额”执行。经营品种有日
杂、鞋帽、糕点、糖果、烟酒、蔬菜等300多种。

3、溢香饭店
溢香饭店于1980年4月开业,原址在国铁车站前迎宾路南端(现集体企业公司大
楼),是带岭镇内三大饭店之一。溢香饭店主食专门出售水饺。
溢香饭店销售情况以1980年至1982年为最好,年销售额平均11万元左右。后因私人
饭店兴起。国营、集体、私人饭店各抒所长,互相竞争’因而年销售额下降到8万元左
右,4年共获利润18,515元。1984年,因城镇规划,在店址筹建新楼,溢香饭店被拆停业。
4、立新理发社
立新理发社,地点在育林路中部路南、食品广西侧。原为合作理发店,集体经营,
自负盈亏;隶属商业科。1966年前,平均年收入12,000元,人均年收入1,000元。除支
付工资外,人年可获“红利”款60至70元。店员收入不低于同行业国营职工。1981年
后,个体理发店铺增加,该社营业不景气,1983年仅比1978年增收500元。
个体商业
日伪时期,带岭商业均为私人经营。解放初期,个体商业不足20家。1948年,带岭
成立供销社。个体商业受资金及货源影响,也不景气。到1956年实现合作化后。除个别
小商贩外,个体商业基本绝迹。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策放宽,允许私人
开业,个体商业又发展起来。截至1985年末,私人店铺(包括缝纫、修鞋、饭店、杂货
店、修表铺、刻字铺等)共317户,个体摊车180个左右。市场开放后,个体商贩经营的商
品,由原来单一的农副产品,发展为日用百货、服装、布匹、家俱在内的各种商品400余
种。1985年,市场个体商贩经营的农副产品价格:猪肉每市斤1.80元,鲤鱼3.00元,
鸡蛋1.60元,略高于国营牌价。大米每斤0.45元,小米0. 28元,大 子0.25元,比国营
粮店议价粮价格稍高。蔬菜价格除青淑、西红柿等几个品种售价略高外,其余品种多低
于国营牌价。个体商贩除本区及附近区、局闲散人员外,来自外省市县的流动商贩也有
人在这里摆摊床或在自备的汽车上销售。市场成交的商品,不仅有地产地销或自产自销
的商品,也有京沪哈等外地的商品流入本区。1985年农贸市场商品成交额达2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