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营管理
第五节 经营管理
商品采购
五十年代初,带岭国营商业实行报帐制,上拨下卖,控数交款,先来先买,售完为
止。1956年,带岭贸易支公司成立后,派采购员到伊春进货。到外地采购量很小。每年
商品购进总值在250万元左右。1958年,带岭贸易支公司改为商业科后,由商业科计统
股按季提出商品流转计划,经科务会议讨论确定。商业科业务股根据商流计划,派采
购人员外出购货,经由铁路运输。同时还派营业员到南岔、伊春等地选购适销商品。年
购进总额326万元左右。
1959年,伊春特区商业局为避免商品倒流,改变供应方向,允许带岭从哈尔滨省二
级站提货。带岭区商业科根据伊春商业局驻哈办事处拨给的商品指标到省二级站提货,
凑整车在回发运。水果、蔬菜、猪肉等商品直拨到站。与伊春特区商业局驻哈办事处结
算帐目。年购进总值为349万元。
1965年,随着政企合一,带岭商业科并入带岭服务公司。伊春特区对服务公司实行
三权下放,带岭服务公司成为全区(局)专管商贸及职工福利事业的全能机构。省二级
站直接与服务公司结帐。水果、蔬菜、猪肉等由货源地直拨到站,直接结算。年、李商
流计划和统计报表直接送省二级站。由于货源广阔,商品种类繁多,本区商品进货由
1961年的238万元提高到560万元,增加1.35倍。1972年,伊春商业局又将三权收回,进
货渠道又改回伊春、南岔两地。因此购进总值下降到468万元左右。
1983年以来,由于市场开放,自由竞争,原由伊春、南岔进货改为面向全国组织货
源,除派采购员外出组织进货外,商业科领导干部拓业务股、批发部人员也经常到外地
组织货源。由于不断开辟货源基地,进货渠道不仅局限于省内,还到上海、杭州、山东
等地组织货源。1985年购货总额达738万元左右。
国营商店管理
1952年,伊春贸易公司带岭营业所实行报帐制。商店建立商品帐、现金出纳帐和往
来帐,收入现金每日直接送交带岭银行办事处,月末一次结缴伊春商业局。带岭贸易支公
司成立后,商店实行半独立核算,银行设帐户,现金直接存入银行,月末与公司财务股
结算。从库中拨货接进价结算,零售商店按零售价交付给售货员。柜台商品实行价格标
签制,明码实价。
1958年,商业科试行商品定额管理,实行“五定”到店(人员、资金、销售、费
用、利润到店);“四定”到组(人员、销售、费用、利润到组);设“五大员”(经
济核算员、商品陈列员、物价监督员、卫生检查员、服务质量检查员,都由营业员兼
任)。在商品销售上,以三尺柜台为基地,开展了店与店、组与组、人与人之间的竞赛,
开展便民活动:①在双兴、永兴和红星大队建立3个代销点;②经常组织货车深入街
道、田间、工地和机关实行流动售货; ③建立定点供应和予购登记制度; ④开展节约和
修旧利废活动,减少商品损耗。尔后,受“大跃进”之风影响,商品紧缺,进货无源,以
致许多日用品不得不凭票、证供应,某些好、少、新商品高价出售。
五十年代初,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以后,货源逐渐增
多,有些凭票凭证商品开始敞开供应,销售额逐年增加。1961年为267万元。1966年增
加到407万元;提高52.4%;经营费用1961年为11.22%,1966年降到10%S降低1.22%;
利润1961年为800元, 1966年增加到18万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商业管理混乱,收款手续不健全,加之货源少,商品缺,
费用高,亏损严重。百货商店的销售额1966年为155万元, 1968年降到116万元,下降
25.1%;1966年毛利额为17.6万元,1971年下降到6.9元,下降60.8%。
1978年以来,货源逐渐充足,采购自由,进货渠道多样化。此时又增加 8个网点。
1983年,19个国营商业单位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恢复班组核算、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较
好,亏损额逐年下降。
商贸财务管理
1959年,本区商业工作在“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下,财务管理松散,盲目进行
。大购、大销”;采取自办松油厂、开办无人商店等措施,并盲目付给予购定金,造成库
存积压,质次价高商品多、费用水平高、资金周转慢、损失浪费大等恶果。费用水平
1958年为7.8%, 1961年提高到11.22%,提高3.42%;利润额由1958年的 8.3万元,下
降到1961年的800元;资金周转由1958年的4.9次下降到1961年2.93次,销售额由1958年
316万元,降到1961年267万元。
1962年,伊春商业局下发了财务管理规定:商业流动资金只能用于商品周转,不准
用于基本建设和行政事业财政性开支;必须实行“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
的原则;各基层商店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人民
银行结算,不准携带现金和邮局汇款。此规定下达后,财务管理混乱状况有所扭转,进
货量日渐增多。
“文革”期间,商业财务管理再度混乱。1968年,服务公司革委会竟下令取消各种
财务管理制度。撤消各基层独立核算制,由公司财会组统一核算。从此基层商店“‘吃大
锅饭”,不计盈亏,以致连年亏损。费用水平1966年为10%,1968年为12%,利润颔1666
年为18万元,1968年反而亏损5.6万元。到1979年亏损额高达76.5万元。
1980年,恢复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包括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基层商店恢复独立核
算制,商业科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并实行“十不准”:不准搞计划外基本建设;
不准赊销、予付;不准提高费用标准;不准乱挤乱摊成本;不准截留税利;不准用公款
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挪用资金;不准扩大劳保用品发放范围等。财务
管理工作开始走上正轨。1983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修订商品损耗定额,人财物下
放到店,开展班组核算。由于基层商店精打细算,商店收益与个人收入挂钩,经济效益
普遍提高,各商店财务管理混乱状况普遍好转,从1982年亏损80万元降低到1983年亏损
69万元,1984年亏损45万元。亏损额逐年下降。
1985年,商业科组织人力,清理库存商品,清出呆滞积压商品价值190多万元,削
价处理180多万元,使库存商品减少三分之一,同时清理收回丢款差帐4.4万多元,一
年即减少银行利息12万元。同时,注意加强成本管理,降低了费用,加快了资金周转,
使销售额从1983年718.8万元,提高到1985年的790万元。毛利率由1983年6.78%增加到
1985年的11%。1985年只亏损39万元,比1983年减少亏损30万元。
票证管理
1958年“大跃进”以后,市场商品短缺,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开始实行凭票、凭证
供应。这种情况到1964年一度缓和,但到1967年后,商品又供不应求,凭证分配的供应
办法又行恢复,连火柴、肥皂、香烟都定量供应,凭票购买。为了加强票证管理,商业
部门成立票证股。“文革”后期,本地印刷成联的票证有七、八种,有些小商品也凭证
限量供应。主要生活用品和副食品几乎全部凭证供应。商业票证管理部门平时对凭票、
凭证供应的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收票与销售数字不符时,追查原因并严
肃处理。到1983年,随着棉布取消限量供应,票证管理工作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