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供应
第二节 粮食供应
粮管所时期
1952年。粮食管理所下设一外供应部.负责全区粮食供应工作。买粮不限量。粮食
品种有:面粉、玉米面、玉米 子、高粱米和豆油、食盐等。全年销售商品粮4,625吨
左右。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粮食销售按人定量,凭证凭票供应,粮食由
国家统一调拨。开始阶段,控制不严。人丁不分大小,无论男女,每人每月均供应50斤
粮。1955年,本区人口增加,粮食供应部增加到两个,粮食销售量逐年递增。1957年,
销售量为5,661吨,1959年增加到7,840吨。供应方法是:按人定量,以户计算,凭证供
应。每月下旬销售下月粮食,可以一次领出全月定量粮,也可分期领购。粮食品种根据进
货情况月未公布。细粮(大米、面粉),每人每月2至3斤,其余均属高粱米、玉米面
等。三大节日(春节、新年、国庆)细粮供应比平时多1倍左右。
粮食科时期
1960年,粮食科通过两个供应部,负责全区26,625人的粮食供应工作。全年销售商
品粮6,446吨。“大跃进”及以后一段时间里,粮食供应紧张,但居民粮食定量不变。
居民节约粮食归己。林业职工按工种定量,每月凭单位呈报发放补助粮。重病患者、产
妇、幼婴凭诊断书、出生证,可增发3至5斤细粮。
粮食分局时期
1961年,粮食科改名为带岭粮食分局,位于现第一粮店所在地。1962年,全区人口
有26,733人,其中农业人口3,870人。由于人口增加,带岭镇内增设1个供应部,即第
三粮店(地点在育林路东部、汽车队对门)。全年共销售非农业粮食5,B04吨,农业商
品粮693吨。1966年,根食分局在河北苗圃南侧又增设第四粮店。各林场职工及集体食
堂用粮,在1980年前,由粮食分局组成巡回售粮组,由各林场出车接送,每月销售1次。
去车时,将林场居民全月定量浪运送上山,在场发售。
革委会时期
1967年,粮食分局成立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更换。由于大青川地区人口进一步增
加,增设大青川粮店(地点在大青川车站附近)。此时全区商品粮销售量达6,319吨,
其中农业户商品粮776吨。
恢复分局时期
1978年,又恢复带岭粮食分局名称。此时,全区有6个供应部(即镇内一、二、
三、四粮店,大青川粮店和北沟粮店)。为便于就地放粮,各林场设立小粮库,由粮店
每月派人上山售粮。
供应措施及粮食品种
居民粮食供应措施由上级粮食部门制订。1953年时。按人口计算,每人月售50斤。
1957年,实行按劳动强度、工种差别、年龄差别,核定每月供应标准。以人定量,干什
么工种,吃什么定量。由工作单位每年填报一次“粮食工种定量证明”。
粮店有册籍、收款、付粮等业务,按时公布供应品种,每周售粮6夭。为把好粮食
调入、销售两关,粮食分局建有粮食保管帐和粮食进销存平衡帐,对居民每年按户发给
《粮食供应证》。上注家庭人口、定量及每月粮食应领总数,凭证购粮,按实购数填写。
超购不卖,节约归己。
1980年以来,除国家规定的标准供应量外, 又增加了议价粮、油,实行粮油销售
“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