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第四章 工商管理
第一节 沿革
1952年,成立伊春县带岭第三区人民政府,设一名工商行政协理,根据国家政策、
法令,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购统销政策,对粮、油、蛋
烟、皮革等实行计划收购,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1956年,对个体工商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商管理工作人员鼓励个体
手工业组成供销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协助解决原材料和产品销售等问题,使其生产
稳定,收入有保证。同年,本区供销合作社改为生产合作社。组织小商小贩进行联购联
销和联购分销,帮助组成合作商店。
次年,工商管理工作着重于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解决私营工商业者改造
中遗留的问题。1961年,带岭区正式成立工商行政物价管理所,配备3名工商行政管
理人员,开始进行登记,清理整顿商标、打击投机倒把、整顿市场等工作。1962年以
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受“左”的思想影响,对市场管理过严过死,打击面过宽,对农民
出售农副产品不是鼓励,而是采取没收、罚款、限价、收购或追卖等处理方法,特别是
“文革”期间,连出售自产鸡蛋都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对外地来带岭个别做
零工、搞运输等活动的群众进行限制。
196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划归商业革委会领导,编制3人。1971年成立工商行政
物价管理所,工作人员有5人。1979年初,工商行政物价管理所改为带岭区工商科,工
作人员仍为5人。1979年末,工商科改为带岭区工商分局,归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
导。工作人员配置8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市场开放、集体与个体工商业大幅度增加,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进一步加强。着重于支援生产、促进物资交流、协调关系、繁荣市
场,方便群众。管理方法也由以监督罚款为主,改为宣传教育为主。到1979年,经工商局
主管的商业、手工业、修理业、饮食业、建筑业、运输业已有172户,就业人员510多
人。从1979年到1985年,全区共发展个体工商业户3w户sl%5年收缴管理费18,995.98
元。个体工商业户分布到全区各个角落。个体户营业时间较长,注意服务态度质量,方
便群众,拾遗补缺,为本地解决了做衣难、吃饭难、修理难、理发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