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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税务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日伪时期,木区是汤原县一个行政村,税务工作由汤原县管理。解放初期,带岭税
务工作随建局而来,归汤原县管辖,但无正式机构。1953年1月正式成立带岭税务所,
由伊春县税务局领导。1957年,带岭税务所同带岭区财政科合并。1960年,财政收入紧
张,财政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税务工作。次年,恢复带岭税务所,隶属伊春特区税
务局领导,编制4人。1964年政企合一后,带岭税务所从原区政府搬到有林路中部自建
房舍,人员编制增加到8人。1967年,带岭税务所搬到区(局)政府办公楼办公,工作
人员减为4人。税务业务、人员调配,均归区财贸办领导。1975年,带岭税务所改为伊
春市税务局带岭税务分局,人员从4人增加到6人。1979年,带岭税务分局的人极、财
权又划归伊春市税务局,党务工作归地方领导;人员编制增加到10人。1985年,新办公
楼建成(位干育林路中部路南),随着业务量增加,税务干部增至19人。带岭税务分局
观设4股:即税管一股、二股、三股、会计股,担负着全区421户企业(其中国营企业
45户、集体企业62户、个体314户)和3个集贸市场的税务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