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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促产帮户

第三节 促产帮户



六十年代以来,税务工作从帮扶角度出发,为发展农副业及社队工业生产,采取照顾
扶植政策,取得了成绩。 1978年以后,带岭税务分局在完成国家税收任务的同时,积极
帮助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广开生产、服务门路,开辟财源,扩大产品销路,实现了
增产增收。采取的方法:一是提供市场信息;二是在税收方面适当照顾,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实行减、免、缓等措施。1980年,对带岭青年福利厂(以残疾青年为主)免征3年
所得税,总金额达39万元。此厂用这笔钱增加设备,扩大经营范围,使工厂由小变大,
由开始时只有23名青年,现已发展到拥有241名青年的木材综合利用企业,固定资产由
原来的20万元增加到43万元。个体户刘家面包铺原料来源困难,面临倒闭危险,从1980
年至1985年,税务工作人员多次帮助该面包辅解决原料来源不足问题,使其生产有所发
展。5年来,这个面包铺共向国家上缴税金9,000元,纯盈利近3万元。1984年6月,
带岭食品厂由于产品滞销,处于半停产状态;带岭税务分局领导干部组织召开有食品厂
领导和23家个体户参加的会议,当场与个体户签订合同,议定食品厂生产的各种食品,
由个体户负责经销。致使食品厂经济状况好转,到年末产值达132,337元,增加税金
6,617元,利润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