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成本管理
第三节 成本管理
1949年,全局水材生产任务量剧增,农民套户大批上山。经理科为了降低木材生产
成本,将成本管理工作纳入日程。当时,木材生产采取委托生产形式,由外县套户分片
定量承包。在签订承包协议书之前,财务、计划部门核定计划成本,确定立米价格,作
为与承包单位谈判、协议的基础。计划、财务部门编制成本计划时,把材料消耗、劳力
定额、工资、准备作业、畜力租金、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的
单项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五十年代初,本局木材生产变为直营作业,依靠外县牛马套子采集水材的历史基本
结束,开始试用新工具集村。翌年,全局新建12个伐木场,在作业方式改变、基层单位
激增的形势面前,计划、财务部门编制计划成本使因时、因工种而异,即:将成本核算
分伐区、运材、贮木三个阶段;每段因生产工序不同,分别划分明细核算项目。1951
年,制材厂锯材车间亦列入计划成本之内,其成本核算项目有:原材料、燃料、外购动
力、工资及附加费、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基金提存、原木供应费、车间经费和企业
管理费等。伐区生产的成本核算项目,从采伐、集材到中楞均属伐区阶段;核算项目分
为:材料、燃料、外购动力、工资、附加费、折旧费、大修理提存、自制材料及准备作
业费、伐区修理费、车间经费等。按不同的生产工序又分为明细核算项目,其中有:采
伐(打枝、造材、通道、吊卯,分手工伐木、油锯伐木)、清理林场、集运材、山上集
材、归中楞、准备作业(集运材道路、山中楞场、工段筒易房舍修建)、生产设备修理
费(采集机械设备检修、其它杂修)和车间经费,为伐区木材生产成本核算的全过程。
森铁运输成本核算项目为材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大修理支出、自制材
料及车间经费;核算对象按森铁运输工序划分,核算项目为运输有关费用,包括行车、
车辆使用、机务、车务、工务、电务、机车检修、车辆检修、掉道材拣装、岔线修建管
理费等。
汽车运材成本核算项目为材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管理费,核算对象是
按部门而设置,分为行车、运材生产、客货运输、养路、电务、机械检修、轮胎及胶件
生产、拖车修理、掉道材拣装以及简易公路修建费、管理费等。
贮木场成本核算按其作业工序分为:卸车、选材、造材、归楞、代理装车、设备检
修、管理费等。核算项目有:材科、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大修理支出、车间经
费等。
伐区木材生产成本,木材运输成本和贮木生产三项成本之和,加局企业管理费和更
新改造资,则为木材生产总成本。
在1952年至1953年推广新机具集材时,面对劳动组织、生产手段、劳力对象、工艺
过程的大变革新形势,财务部门为使成本计划的编制准确、合理,采取若干具体措施:
一、在编制成本计划过程中,在计划、生产、劳动工资等部门配合下,组织、动员
广大职工群众讨论生产和成本计划,把各项计划、成本指标落实到场(厂)、工段(车
间)和班组,使每个单位、班组和个人都明确自己的任务目标,然后订出班组和个人实
现计划的保证措施。
二、财会人员协助基层干部和班组长算生产细帐,找出降低成本的潜力,发动群众
找窍门,提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从提高劳动效率、密切工序衔接等方面,寻找
降低生产成本的途径。
三、规定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界限及费用支出限额,实行成本控制。一是对各基层
单位编制的费用支出予算进行严格审查核定,现其提出的费用是否真正符合实际需要,
防止贸打窄用;二是坚持按费用予算作为开支批准的依据,强调专款专用,防止巧立名
目、变相开支;三是通过控制原材料、油脂消耗,改进技术,防止计划成本超支。
四、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班组之间、单车之间,以产量、质量、成本、效率为内容的
劳动竞赛。推广班组、单车经济核算经验,对成本低、经济效益高者给予表彰奖励。
发现效率低、成本高的工种,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这项做法在1964年前后和八十
年代初,在本局采运战线推广时,效益显著。
本局木材生产成本,在五十年代直至“文化大革命”前,居东北内蒙同行业最低地
位,1949至1985年,总成本为238,811千元。平均单位成本为30.10元。1965年立米成本
16.61元,1975年立米成本33.02元,1985年立求成本60 .04元。木材生产成本呈逐年上
升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森林资源质量越来越不好,伐区作业条件越来越差,集材和运材
距离延长,加之管理机构庞大,人员及工资各项费用逐年增加,以及运费,原材料费提价
等,致使木材成本上升。伐区单位成本最高年份为1950年,每立米3.56元;最低年份
为1965年,每立米0.65元。这是因为后来采运主要生产工序实现机械化作业之故。集材
单项成本最高年份为1972年,每立米3.84元;最低年份为1959年,每立米0.66元。装车
单项成本最高年份为1985年,每立米1.13元;最低年份为1977年,每立米0.45元。森铁
运材成本最高年份为1973年,每立米5.19元;最低年份为1949年,每立米1.45元。汽车
运村成本最高年份为1984年,每立米11.28元;最低年份为1969年,每立十3.44元。
贮水场生产成本最高年份为1956年,每立米2.47元;最低年份为1949年,每立米1.07
元。企业管理费最高年份为1985年,每生米18.62元;最低年份为1950年,每立米0.52
元。
1949年至1985年,企业管理费支出总额为40,674千元,平均每年支出1,099干元,支
出总额最多年份为1985年3,853千元;车间经费支出总额43,782千元;平均每年支出1,182
千元,支出最多年份为1980年2,91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