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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审计工作

第五节 审计工作


1983年前,本区(局)未单独设审计部门。发生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财务科协助主
管部门处理。
带岭区(局)审计局于1983年成立。开始,审计局只有审计人员2人,局长1人。随
着审计工作的开展,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于1984年则月,又增配 2名审计干部。是年,
按省、市部署审计局边组建边开展试市工作。截止1985年末,共查出偷税、漏税、截留
隐瞒利润、虚报盈亏、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以及计划外基建、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违
纪案件合人民币5.6万元。审计人员帮助基层会计清理账目,查出不合理开支2.7万元。
从审计工作中发现,一些基层单位经济核算基础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账面不符、
帐物不符现象较多。从1983年至1985年,共查出各类赂目差错金额达两万多元。
通过审计,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维护了财经法纪,发挥了审计机关的管理
经济、实施财政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