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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章 中共地方组织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4年以前,带岭区局是政企分设。同一时期,本地有2—3个同级党委存在。
企业党组织
1949年5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带岭林务分局总支委员会,由3人组成,书记1人,
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人。书记和委员均为兼职。党总支设1名脱产干事。1952年,
书记和委员由兼职变为专职。
1951年7月,带岭林务分局更名为带岭森林Xi业实验局。1953年秋,成立中国共产
党带岭森林工业实验局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翌年5月,带岭森工实
验局并入东北森林工业实验学校。1954年党委也随之改为中国共产党东北森林工业实验
学校委员会,同时,党组织中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纪律监
察委员会。
1957年3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带岭森工实验局委员会,直属中国共产党伊春林区委
员会领导,森工实验学校党委对局党委是指导关系。1958年8月,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
委决定,将中共带岭森工实验学校委员会改为中共哈尔滨东北林学院带岭分院委员会。
1961年末,院局分设,成立带岭林业实验局党委。直属中共伊春林区委员会领导。
地方党组织
1947年春,汤原县土改工作队来带岭开展土改工作,并筹建地方党的组织。次年春,
在农民中秘密发展了第一批党员:宋延明、房玉起、林茂常、潘巨才、孙桂林等。后经
中共南岔区委批准,成立了带岭村党支部,房玉起任支部书记。1952年成立伊春县后,
带岭村改为第三区。次年1月,成立中共伊春县第三区委员会,车皮文任区委书记。区
委会中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有带岭、木曾、复兴、朗乡、小白5个直属村党支部。
1955年秋,带岭区改为带岭镇,成立中共带岭镇委员会。来凤久任镇委书记。镇委设组
织、宣传委员,有金星、永兴、双兴、新兴四个社队党支部和镇机关、财贸、完小、派
出所4个企事业党支部。
1957年9月,带岭镇成为伊春市的一个市辖区,同时成立了中共带岭区委员会。王
勇进任区委书记。区委会中有秘书和组织、宣传、监察委员。同时成立了带岭街道办事
处党支部和大青川街道办事处党支部。次年11月,成立带岭红旗人民公社委员会,与区
委合署办公。4个农业合作社改为4个农业管理区,党组织也随之改为农业管理区党支
部。同年,财贸党支部改为商业党支部,并成立粮食党支部、银行党支部、服务管理部
党支部、木器厂党支部、食品厂党支部、邮电党支部。
1960年初,成立中共带岭人民公社委员会,并设常务委员会。第一书记张子良(兼),
车庆文任书记,王海礼、李相阁、采风久任副书记。公社党委会中有秘书和组织、宣
传、财贸、监察委员。同年3月,成立中共红旗农场总支委员会、中共大青川农场总支
委员会、卫生院党支部,大青川水制品厂党支部、跃进林场党支部。同年6月,成立财
贸党总支(辖商业、银行、粮食、服务管理部党支部)、工业党总支(辖木器厂、食品
厂、邮电党支部)。同年年末,财贸总支撤消,其所辖各支部均由公社党委直接领导。
1961年3月,公社党委增加1名主管农业委员。同年11月撤消工业总支委员会,原
所属各支部划归公社党委直属。1963年初,公社党委改为中共带岭区委。1964年10月,
带岭区委与带峙局党委合并。合并后,带岭存在区(同)和林业干部学校两个党委。
政企合一届的组织机构
1964年10月,带岭区与带岭林业实验局实行政企合一,带岭林业实验局党委亦是带
岭区委。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此时,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区(局)党委设政治部,
下辖组织部、宣传部、干部部、办公室。并委托政治部代管监委和武装部。
1968年1月,经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带岭区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部、生产
部、武装部和办公室。政治部辖组织组、宣教组、纪检组、群工组。生产部辖生产、计
划、财务等业务科室。办公室辖秘书组、总务组、档案室、信访组。
1969年8月,经伊春市革委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由7人组成的中共带岭区革命委
员会核心小组,行使党委的职权。1971年7月29日,召开了中共带岭区(局)第三次党
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区委会,并恢复常委制,撤消了政治部。恢复了组织部、宣
传部、监委和办公室。
1974年,省林机所迁来带岭。此时,本区存在区(局)、林干校、林机所三个同级党委。
1980年6月,在中共带岭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共带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3年8月区委增设统战部,9月成立政法委员会。
1985年9月17日,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市委调整了区委和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职能部门有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
部、武装部、政法委。党委办辖地方志办公室,组织部辖老干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