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层单位
第三节 基层单位
1946年5月建局初期,仅有制材厂1个基层单位。次年成立森铁处。了948年成立双
河、朗乡两个林务所,双河林务所下辖3个作业所。1949年成立贮木场、农场(在北四
公里)、林业子弟小学(后改为第一小学)等单位。
1950年,根据生产需要,朗乡林务所划归朗乡林务局。双河林务所撤消,设3个直营
作业所(即牛奶、明月、红叶作业所)。1951年成立基建科(既是职能科室,又是基层
施工单位)、抚育站(后划归省林业厅领导)。1952年,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山上3个作
业所变为12个伐木场。1953年成立材料科(既是职能科室,又是基层单位)。1954年由
于生产任务缩减,山上12个伐木场缩减到3个主伐林场。同年,成立林业职工医院。
1955年撤消第三代水场。同年,成立机修厂(原是森铁处的一个修理组)。1956年成立
林业商业科(原百货商店的前身,既是职能科室,又是基层单位)。同年,成立林业子弟
中学、态调队等单位。1958年,制材厂和贮木场合并,更名为贮木加工厂。翌年成立森
警队。1958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带岭林管区下辖的寒月、北列、南列、明月等6个施业
区划归带岭实验局后,所辖施业区一部分和伐木场含并。一部分变为经营所。第一伐木
场和寒月施业区合并,更名为寒月林场;第二伐木场和北列施业区合并,更名为北列林
场;南列旅业区更名为南列林场;明月施业区更名为明月林场;永翠施业区更名为永翠
林场;木曾(松青)施业区更名为大青川林场。同年,成立了小胶合板厂、纤维板厂、
细木加工厂、林化厂、钢铁厂。1959年成立带岭公安分局和带岭林业地区公安局,一套
机构,两个牌子。1960年成立带岭区委党校。1961年成立发电厂,撤消林化厂、小钢铁
厂。小细木加工厂、胶合板厂、纤维板厂并入木材加工厂。同年3月,成立基建工程处。
1962年,为了加强营林工作,成立寒月、北列、南列森林经营所,同时将明月、永
翠、大青川林场变为森林经营所。1964年成立筑路工程队、带岭林业实验局服务公司,次年
成立工读中学。1966年10月在南沟成立东方红林场,1967年3月,成立东方红经营所。
1969年成立服务站(后并入城建科)。1971年成立纸浆厂(后改名为水材综合利用
厂)。1972年成立曙光林场,同年成立第三中学(后亦称职业中学)。1973年成立红光
林场,次年成立碧水林场。1974年,森铁管理处改为汽车运输管理处,同时成立公路管
理处。1976年成立工程队。1978年成立教师进修学校。1980年成立大青川综合利用厂。
1981年成立秀水林场。1982年成立技工学校。
1984年,朝阳林场并入北列林场,曙光林场并入寒月林杨,明月林场并入永翠林
场,黎明林场并入东方红林场。1985年,区(局)共有基层单位61个,其中森工生产单
侪15个;工交单位11个,农业1个;基本建设生个,其他企事业单位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