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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教育经资

第七节 教育经资


本区公办中小学和教师进修学校办学经费,包括教职工工资、行政费用和基建维修
费用等,均系国家拨款,不足部分由企业给予补贴。幼儿园教职员工工资和其它费用,
亦由国家拨款解决。企业补助教育经费每年递增 6%左右。
工农教育和幼托事业,以及其它教育事业经费,国家也给补助一部分。
最近八年,本区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见下表):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