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教育管理
第八节 教育管理
1953年,伊春县带岭第三区区政府设一名文教助理,负责文教工作。1954年,企校
合一,带岭林业职工子弟中小学,由森工实验学校教务处管理。1960年,林业企业文教
工作由实验学校宣传部和人事科代管。1964年,政企合一,地方小学与林业中小学,统
由新的区(局)文教科管理。文教科有7名工作人员。“文化大革命”期间,文教科撤
消,由区革委会宣教组负责全区教育工作。工宣队进驻各学校后,红星、双兴、永兴及第
三小学,由当地农业大队接管。七十年代初;恢复文教科建制。把教育管理工作重点
放到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方面来。学制缩短,小学 5年、中学 4年。由于升学不考试,因
而教学质量下降,初、高中毕业生名不符实。1982年,文教分开,教育、文化各设科室。
1984年,为加强全区文教工作管理,区成立教育中心,统管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
教育科下设财会、普敦和招生办等组织,现有14名工作人员。成人教育由职工教育委员
会办公室主管。同年,区党委、政府为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拟定了《带岭区普及初
等教育三年规划》,并与各小学签订了《普及初等教育达标承包责任制合同书》,学
校同班主任也签订了“四率”协议书,做到职、责、权、利四统一。奖罚分明。教育科
与各学校还建立了各种汇报、会议、检查、奖惩等规章制度;拟订了普教工作中期规
划,确定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区教育科又与各学校签订了《教学工作合同书》,制定
学籍管理方案,做到有标可达。有章可循。为鼓励林场小学教师积极工作,对林场小学
教师实行聘任制和浮动工资制。
为保护师生健康,对全区教师每年定期进行体检一次,并建立教师健康卡。区(局)
教育中心大力加强对“小三门”教学的领导,使学校体育、文艺、卫生工作得到各级领
导的重视。各学校校医经常给学生上卫生课,进行预防疾病的教育。班级普遍做到“五
有”(即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抹布)。这些都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