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生活管理
第五节 生活管理
1946年建局后,职工福利工作由局总务科兼管。1950年设一名主管房产人员,但无
主管福利工作的专门机构。1954年,东北森工实验学校行政处主管职工福利工作,处下设
有房产科、伙食部。房产科除负责住房分配、维修、改建外,还负责职工烧柴供应等工
作。1961年校局分开后,1964年局成立林区服务公司,主管全局商贸和职工生活等事
宜。不久,服务公司撤销,职工生活供应工作分别由区商业、粮食、供应科等部门负
责。1966年,局设立福利科,有3名工作人员,由于以后生活物资较紧缺,紧俏商品凭
证供应,福利科管事不多。
1979年后,城建科与福利科合并,变为城建处,负责房含分配、维修,烧柴供应、供
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