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定额管理
第四节 定额管理
建国初期,木材生产采取委托生产制,由农工承包,楞场交货,一次结算。在工会
产承包时,以企业提出的立米劳动定额为依据,甲乙双方洽谈,乙方认为条件合适即签
订承包合同。此项劳动定额,根据作业条件、距离、单材积等因素,以经验估工法制订
工时定额。1952年,东北森工管理局制订采运主要工序生产劳动定额,颁布试行后,局
在部分工种推行计件工资制。带岭局改为实验局后,新机具、新设备不断试验、投
产,原订的定额需重新修订。1953年,局劳资管理部门根据前两年开展起来的创造生产
新纪录运动和推广新工具活动而产主的劳动效率越来越高的实际情况,把劳动定额管理
工作,纳入劳资工作的重要日程。
一、选拔一批业务骨干充当定额员。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然后分配到各基层生产
单位工作,掌握工人操作及劳动情况。
二、组织定额工作人员深入生严实际,采取技术测定方法,对若干工种进行技术测
定。在充分挖掘生产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合理的生产技术条件和工艺方法,对组成定额
的各部分时间消耗,进行实地观测;经过分析计算,制订出平均先进定额,并拟定出实
现定额的技术组织措施。1954年,特别是六十年代后,新的机械设备不断投入使用,工
艺过程不断演进。故每隔一段时间,即对执行定额情况进行测定、修改。
三、组织采运工人开展劳动竞赛,不断创造生产新纪录,检验工人实现定额程度。
在竞赛中,各级工会组织积极配合,以实现和突破定额为目标,发动工人群众开展技术革
新、技术革命与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劳资部门及时考核、及时总结与推广先进的操作经
验,及时表彰奖励先进,使广大职工从学习先进经验中掌握先进技术,改进操作方法,
并获得效益,以达到突破定额,增加生产之目的。
四、技展劳动定额统计、检查和分析工作。1963年以来,劳资、计划、材料、财务和
生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多次深入基层生产单位,开展劳动定额执行情况的统计、检查
和分析工作,整顿共完善原始记录,挖掘生产潜力,减少窝工浪费,进一步提高劳动效
率,为修改定额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