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防火管理

第四章 护林防火

第一节 防火管理


  1987年,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订
了岗位责任制,对防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1989年,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野外吸烟的“五个一律”公告
后,本局又发布了有关补充规定,加强了火源控制。
1990年,冬林场根据本辖区实际,健立健全了扑火队伍,实
行场级目标化管理,分兵把守,不留隐患。同年,区森林防火指
挥部制订了“岗位工作标准”和“林火”、“‘设施、设备”、“网络
责任管理”标准,同时还制订了“森林防火条例实施细则”。
1986-1990年,局先后自筹资金265.8万元,用于检查站、瞭
望塔等防火设施建设,区森防指挥部有指挥车、宣传车、运输车
各l台;摩托车30台(林场16台);不同型号对讲机55台;灭
火机77台。1990年,森防指挥部有专职人员67名,其中管理人
员工5名,巡扑队员14名,采望员12名,林政防火检查人员16名,
其他工作人员10名。全区各单位分别组建了机械化快速扑火队、
快速基干扑火队、基于扑火队,共有扑火队员16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