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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林火扑救

第三节 林火扑救


  1986年5月13日11时53分,北列林场境内127林班(东经
128度56’5”,北纬47度10’30”),发生了一起由高压线脱落引起的小面
积荒火。火情发生后,北列林场出动30名扑火队员,在不到30分
钟时间将火扑灭。此次林火燃烧草塘1亩左右。
1987年5月23日17时47分,东方红林场境内456林班(东
经 129度9’30”,北纬 46度57’),发生一起由雷击火造成的火警。火警
发生后,东方红林场组织40余名扑火队员迅速奔赴现场将火扑
灭。此次火警仅烧荒山1亩。
1986~1990年,全区共发生2次火警,由于扑救及时,全部
得到控制,均未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