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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称评定

第三节 职称评定


1986年12月11日,带岭区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该
小组由局主管领导及人事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当时,全区有专业技术人员1550名,其中489人已取得各种职称。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了由68人组成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委员会。组建了7个专家评审委员会,22个专业评审组,承担本
区工程系列专业初级、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1987年,区职称改革工作正式开始。区科委制订了《带岭区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纪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全区参加职称评聘的人员中,具有大中专学历专业技术人员612
名,占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39.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991
名,占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63%。为配合职称评定工作,区科委
举办了8期财会、外语等专业培训班,培训学员354名。
经过培训考试,全区1106人具备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1988年 12月 13日,评审工作开始, 12月 20日结束。 16个 
系列、68个专业、856人参加评审,其中中级工程系列9个专业,
27个参加评审,26人合格;助级238人、员级410人参加评审,
共640人合格。区科委根据工作需要,对取得任职资格者颁发了
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规定聘任期为4年,任职从1988年4
月l日起。
本次职称改革工作历时3年,到1990年结束。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