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规划
第二章 规划环保
第一节 城镇规划
1986年,区(局)对私人建房统由城建处规划股审批,并增
加消防、街道办事处、土地等部门参与。同年,规划股通过调查
设计,制订了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1987年,省城市科学研究所根据本区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制订了翠湖小区的建设规划。
1988年,规划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地私人住宅基
地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由每平方米0.5元调整到2,30元。
1989年,省林业设计院为本区编制了中心区的规划设计,参
与职工浴池的工程设计。1986~1990年,规划股共为1210个私人
建房户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1990年9月成立带岭区规划环保局,下设规划股、环保股、财
务股、材料股和办公室。直属有城管监察、园林绿化、道路养护、
机电和卫生5个队,有职工16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