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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防汛措施

第四节 防汛措施



1986年以来,区防汛指挥部对全区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
领导,并制定了具体防汛措施。农田防护及农田排涝由大兴乡负
责;城镇防汛由城建处负责;山上公路、桥涵由采运公司负责。永
翠河、西南岔河的险用河段,分别由区领导和镇内29个单位领导
包片负责。为防止特大洪水和突发事故的发生,区防汛指挥部制
订了“抢险救灾转移方案”,并将山上11个林场分别划分为4个
战区,以便出现汛情时,开展抢险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