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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交通管理

第二节 交通管理


1986年5月,区运输管理站为从事营运的机动车辆发放了行
车路单,在行车前由驾驶员在行车路单上填明行车路线、起始时
间等,以便于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同年9月,运输管理站改成交通
科。交通科对全区的机动车辆实行定编管理,营运车辆发给营
营证,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生活用车发给非营运证。
1990年4月30日,区交通科改为交通局,下设运输管理站,
养路费征收稽查所。有10名交通管理人员,其中有6名运政稽查
员,3名征收稽查员,1名公安驻在员。运输管理站对全区货物运
输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大宗货物统一由采运公司物运段及专业运
输企业运输,零散货物配载,避免单程有货、单程空跑等问题。
 1990年,全区有营运辆210台,非营运车辆56台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