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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体修理业

第二节 个体修理业


1986年以来,本区相继成立起个体汽车修理部,承担各种机
动车辆的西电、打气。补胎等辅助修理业务。同年9月,区交通
科把汽车喇业纳入行业管理,每个维修部月缴纳10元管理费。
1990年,全区共有汽车维修厂(户)13家,其中1级厂家2
个,2级厂家1个,3级维修户10个。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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