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设施建设
第四节 设施建设
1987年,商业科自筹资金对副食品商店进行了装修,将原来
的木制货架更换成铝合金货架,兴建了鱼类冷藏品销售柜台,并
更换取暖设施。
批发部新建仓库273.6平方米,装修都一处饭店400平方米,
达到市二级餐厅水平。
1988年,星火商店进行改建维修,装修面积508.5平方米,更
换货柜38节。
为便于肉食品的贮藏,综合、星火、食品等商店先后购进冷
藏柜各1台。1989年,商业局自筹资金对批发部仓库进行了大修。
商业局成立了肉联加工厂,加工香肠、猪头肉等熟食制品。同时,
局拨款25.5万元购买366平方米的商品楼开办回民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