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核算
第三章 财务
第一节 会计核算
1986年,带岭区(局)会计核算开始采用借贷记帐法。各基
层单位与财务科实行往来制的报帐方法,即各单位于每月月未向
区(局)财务科报送资金平衡表、生产成本表、利润表和其它费
用报表等,由区(局)财务科统一汇总,再报送省森工总局财务
处。当年全区(局)共30个会计核算单位。
次年,燃料管理处为经营方便,单独成立会计核算单位。同
年,商业经营核算重新上报区(局)财务科,不单独上报决算。
1988年9月,区(局)财务科取消了与各基层单位的往来制
报帐方法,改为实行内部银行结算办法。同年,在实行“三段
式”改革过程中,森林经营公司单独成立会计核算单位。与此同
时,财务部门开始使用微机进行财务管理,通过微机对各种会计
科目进行汇总。1990年,带岭区成立环保局,该局为独立会计核
算单位。
带岭区(局)财务科的快报、月报、季报、年报,定期向省
森工总局财务处和省财政局上报。其中财务决算报告、财政收支
决算均上报市财政局。
1990年,全区(局)有财务人员180名,其中高级会计师1
名,会计师16名,助理会计师23名,会计员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