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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管理

第六节 财务管理


1986年,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节约非生产开支,本区
(局)规定凡是超编非生产人员,不予开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实行非生产岗位率作。同时,本局还开展了质量成本核算,组织
全局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建立了严格质量检验制度,使作业
贡量,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1987年,根据林业部指示精神,带岭区(局)进行了“三段
式”试点工作。为与“三段式”改革配套,局财务科于同年9月
试行了企业内部银行结算的方式。同时,本区(局)制订了小车
管理办法,以加强车辆管理,减少管理费支出。
19B9年,针对产成品销售疲软,资金紧张这一实际情况,局
制订了“资金清理实施办法”,其原则是谁挂帐,谁清理,谁经办,
谁负责。同年,本局试行了企业内部模拟林价财务的办法,并采
用了工程造林承包财务核算的办法,规定工程造林以成活率为标
准,采取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管理程序,实行设计标准
作业,按实际工作量须借工资,按验收保存合格面积定价收购。这
一办法提高了成活率,降低了成本。
1990年,带岭区(局)根据省财政厅、省森工总局关于在本
局开展财务包干承包费计酬试点的决定,把两种核算办法改为全
部一次进入成本。
同年,在企业升级中,本局加强了经济核算的基础工作,经
过省森工总局的审查和验收,被授予“一级企业经济核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