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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款征收管理

第二节 税款征收管理


1986~1987年,带岭税务分局在税收稽征管理方法上采取
“三化一清”的方法,即纳税资料档案化、纳税鉴定手册化、数字
积累台帐化;年税年清、季税季清、月税月清,同时实行征前辅
导,征后检查的办法。
1988年6月,伊春市税务局征管科在带岭区搞税款金额记帐
管理试点。以税款分户帐取代过去的税款入库台帐。同时设置
“应收税款分税种统计附页”及“应收税款总额统计附页”,月末,
以此为据由专管员编制“征收管理三项指标月报表”,“月份企业
欠税报表”。汇总后交征管综合股,再由征管综合股汇总,上报市
局征管科。
1990年10月1日,税务局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改革。由过去
的各税一人统管改为征、管、查各项分设,增强相互制约。在征
管过程中,实行了纳税企业评分考核制度,划类升级管理制度,从
而提高了征管工作质量。
1986~1990年,税务分局通过采取对纳税企业自查、税务人
员检查等办法,累计检查501个纳税企业,查出问题176户,偷
税漏税金额达94 8万元。
税务分局在重点检查个体工商户偷漏税的同时,对个体企业
定期定额税也进行了调查。根据定期定额税偏低的实际情况,对
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将15个行业276户企业的月营业额由原来
的149680元,调为203720元,月税额由原来的4637元,调为
6195元,平均上调33.6%。1990年,带岭税务分局下设:征收股。
管理股、检查股、个体股、集贸股、秘书股、征管综合股、税务
治安派出所、大青川税务所。有职工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