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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应管理

第二节 供应管理


1986年以来,物资供应科根据区标准化、计量管理和全面质
量管理的要求,修改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物资供应
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能源定额
管理制度》、《人息反馈制度》、《物资供应计划制度》、《用
户访问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各项标准和制度实施以后,促进
了物资供应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
   1988年,根据省森工总局指示精神,物资部门对主要物资的
消耗定额重新进行考核、计算和整理,使定额趋于先进合理。
   随着生产作业条件的变化,1990年,物资供应科对物资定额
重新进行了考核和核定,即在定额执行供,并执行按月份核定额、
生产任务核定计划,月份按定额核定供应,并执行业的主要物资 
消耗定额覆盖成已95%。1986-1990年,局先后投资60余万元,
对贮运油设施进行改造,改建了油泵房、办理油管线,更新了
4台办理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