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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保护

第三节 劳动保护


1986年,劳动保护由过去发放现金,改为发放劳动保护品。劳
动保护品中除手套、大衣等部分物品由本地加工外,其它均在外
地订做。
1987年,局安全科对享受皮短大衣的特殊工种,如司机、外
线电工等,发放轻便保暖的羽绒服。
1988年,安全监察科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将棉大衣改为筒式
棉夹克,还购进有防寒、防滑等功能的五防鞋,自1990年开始,
为野外作业职工发放皮短大衣。
1986一1990年,全局发放的劳动保护品价值总金额为125万
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