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能源管理
第二节 能源管理
1986年3月,局为加强能源的管理,成立了能源消耗定额专
核、编制领导小组,制订编制了全局锯材、胶合板、刨花板等主
要产品的能源消耗定额。
同年,局能源办组织人员在全区机动车辆上安装了23台真空
电磁式双作用节油器,同时还安装了200台净化节油器,减少了
油料的消耗。
1987年1月,局能源办制订了《关于林业企业内部原材料、燃
料消耗奖惩办法》在全局付诸实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1988年4月,局能源办与机电科合并,成立机电能源科,有
4名专职管理人员。同年,他们在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基本建
设等11条战线,组织成立了31个能源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部
门、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
为缓解全局能源紧张局面,同年11月,机电科、物资供应科
等部门在全局开展了封车节油工作,对生产和营运车辆发放准行
证,凭准行证到加油站加油,至年未,共发放准行证146号台。
1989年,随着企业升级工作的开展,机电能源科重点抓了能
源管理工作和各项基础建设。同年还开办2期能源学习班,各生
产单位的领导和能源管理人员参加学习。
(见附图)
1990年,机电能源科开展了能源管理的达标认证工作,根据
本局具体情况,制订了节约能源的方案,进行了企业能源的平衡
测试。同年,省计委对本局各项能源指标进行验收,并发给本局
《企业能量平衡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