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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定额管理

第二节 定额管理


1986~1990年,局劳资科在定额管理方面始终执行三级管理
的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即省森工总局制订颁发统一定额,地区劳
动部门制订颁布地区定额及企业自定的劳动定额。
1990年,定额站有工资管理人员4名,基建工程处、水综厂
等配备工资定额员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