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工生活
第四节 职工生活
1986年5月,镇内一栋职工住宅发生火灾后,区工会负责同
志对受灾户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向受灾户发放了补助款。1987年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动员职工向灾区捐
款。全区共捐款4.5万元,捐献粮票5700斤,捐献各种衣物600
条件。
根据山上生活条件差的实际情况,各林场工会重点抓了宿舍。
食堂、浴池等后勤服务设施的建设。各单位的工会主席经常到因
公负伤和有病的职工家属中慰问,一新年和春节期间走访离退休老
干部、老工人。对患病的工人和干部,安排他们到外地疗养。5年
间,共组织科技人员、劳模、老工人外出疗养58人次。区工会还
在职工中建立了生活互助小组300余个。
1986~1990年,各级工会对生活困难职工先后补助7280人
次,补助金额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