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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组织建设

第二节 组织建设


1986年5月,区团委对全区各个基层团组织进行整顿,使50
个基层团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充实。1988年,区团委在全区实行
团员证颁发管理制度。共筹集资金2500元;购买团员证1万余个。
1989年12月。区团委建立健全了 “四簿一徽”,实行“三会
一课”制度,使基层团组织工作实现了正规化和科学化。
1990年,区团委对永翠林场、福利厂、一大青产川综合厂团总支
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团干部配齐率达到98%。区团委还组织
全区专兼职团干部参加团市委举办的理论培训班,学习了马克思
主义基本理论和团的基础知识,使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进一步提高。
1990年,全区共有基层团委4个,团支部141个,共青团员
3768名。
(见附图)